注:1.【被庐,晋国地名,据《春秋地名考略.卷四》及《路史.国名纪六》,其在晋东,但不知确指。《晋国历史地理研究》认为当是晋国东疆在乌岭山、历山一线,很可能在乌岭山西麓今古县、浮山、翼成诸县的东部地区。】
2.【被庐之法,也称执秩之法,是公元前633年晋国被庐之蒐上晋文公制定的法律,维护了传统的“尊尊”秩序。】
任命狐偃为上军将军,狐偃推辞说:“我哥哥狐毛在前,弟弟不能超越哥哥。”就任命狐毛为将军,狐偃为副将。
任命赵衰为下军将军,赵衰也推辞说:“臣贞慎(守正谨慎)不如栾枝,有谋不如先轸,多闻不如胥臣”,于是就任命栾枝为下军将军,先轸为副将。
荀林父为御戎,魏犨为车右,赵衰为大司马。
注:1.【御戎:为天子、诸侯驾御戎车的官员。】
2.【车右:古代战车乘位在右边的武士。主将在战车居中位置,掌管旗鼓,驾驶员在左边,在右边的称为‘车右’、‘戎右’,由勇猛的武士担任,负责保卫主将的安全】
3.【司马:掌管军政和军赋。汉武帝时置大司马,作为大将军的加号。隋唐以后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郤縠登坛发令,三通鼓罢,操演阵法,少者在前,长者在后,坐作进退,皆有成规,有不能者,教之,三教而不遵,以违令论,然后用刑。一连操演三日,奇正变化,指挥如意,众将见郤縠宽严得体,无不悦服。
正要鸣金收兵,忽然将台之下,刮起一阵旋风,竟然将帅字大旗,吹折两段,众人都大惊失色。郤縠说:“帅旗折断倒下,预示着我这主将活不太久了,我不能长久地与各位共事了,然而主公必能成就大功。”众人问为什么呢?郤縠笑而不答。
这是周襄王十九年、公元前633年冬十二月的事。
附注:关于被庐之法的相关内容,现在仅散存于《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国语-晋语四》几处文献,流传的材料虽然有限,但我们也可以分析出被庐之法的价值取向。
元年春,公及夫人嬴氏至自王城。秦伯纳卫三千人,实纪纲之仆。公属百官,赋职任功,弃责薄敛,施舍分寡。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利器明德,以厚民性。举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类。昭旧族,爱亲戚,明贤良,尊贵宠,赏功劳,事耇老,礼宾旅,友故旧。胥、籍、狐、箕、栾、郤、柏、先、羊舌、董、韩,实掌近官。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异姓之能,掌其远官。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政平民阜,财用不匮。 ( 《国语-晋语四》 )
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民听不惑而后用之。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
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
结合上述资料,从“等级社会”与“平民社会”为两个规范对象进行分析。
对等级社会的规范:
尊尊,是被庐之法的指导精神。从孔子的评价,我们知道晋文公的被庐之法渊源于晋国开国君唐叔的法度,核心精神是“贵贱不愆”,扞卫西周以来的等级制度。
(1)执秩。
为了更好地维护等级制度,首先就要明确等级的划分,贵族的尊卑由“亲”的程度决定,很好办,但关键是要让身份的尊卑与职务的尊卑严格对应起来。所谓“执秩”就是为完成这项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