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你们这些粉丝,到底就为什么会介意这个问题,你们给你们喜欢的明星送礼物,买周边,买小卡,或者说买演唱会门票,买电影门票,难道不是因为你们喜欢他(她)?”
这话电话那边的黑子倒是理直气壮起来:“当然是!”
那闪闪笑了:“对啊,钱在你们手里,你们愿意怎么花钱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明星也好,主播也好,自然是因为他们身上的某一种特质吸引了你,让你愿意为了他们消费。
说句不好听的,主播,明星那么多,能消费粉丝的可不多。
用一个好一些的词,那就是商业价值。你难道不想你喜欢的明星爱豆能发展的更好?还是说,你喜欢的爱豆只要亲近粉丝,不需要有老板赏识,不需要商业合作?”
就在那闪闪觉得自己已经把人给忽悠瘸了的时候,没想到对面竟然又清醒了过来,当然,也或许是有其他人支招。
“你既然觉得这样没错,那你是不是也是在消费粉丝?那你之前所谓的退钱是不是就是故意做给别人看的?”
那闪闪一点也不在意对面是一个人还是几个,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是你喜欢的那个明星做了这样的事情,你们是不是会觉得特别骄傲?”
女孩愣了一下,然后现在才开始说:“我,我才不是谁的粉丝,我,我就是一个路人,就是看不惯你。”
这话说完,直播间下面全都是:
【谁信啊?】
【你自己信不信?】
【作为纯路人,我表示,我就只吃瓜,不提供情绪价值。】
......
那闪闪看着直播间的评论笑了:“我就当你说的是真的,你刚刚用了一个词,叫做“做给别人看”,为什么你会觉得我做的这件事是做给别人看的?是不是在你的内心也觉得这件事是一件值得人表扬的事情?所以做给别人看了,别人就会夸我?”
“我,我才没这么说。”
那闪闪其实也有些理解这女孩的想法,在这种价值观有些混乱的时候,总会一概而论,也会觉得自己喜欢的明星就要完美无缺。
她的一点小事,让他们觉得在她的衬托下,别人的不作为就是不好的,他们不允许自己的爱豆有一点的不好。
其实不过是钻了死胡同了。喜欢一个人,前提就是这是一个人,一个会有缺陷的人。一个不可能做到完美的人。
“在你问我问题的时候,你要先想想,我做的这件事是错的吗?其他人不做又是违法的吗?
既然我做的这件事没错,反而是一件好事我为什么不能做?既然别人不做不违法,别人为什么就一定要去做?
用道德衡量自己,用法律衡量他人,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事情本就没有那么复杂,从我的角度来看,我帮助粉丝是我觉得这件事是对的我就去做了,从你们的角度看,我做的事情并不违法,所以做也没有什么不对,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