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用勺子搅动一下,米饭便散发出更为浓烈的香气。
这香气混合着田野间的清新、阳光的温暖以及农民辛勤劳作的汗水气息,令人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盛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还未入口,那扑鼻的香味已经让人垂涎欲滴。
再放入口中细细咀嚼,口感软糯Q弹,每一粒米饭都像是在舌尖上舞动,释放出香甜可口的滋味。
随着不断的咀嚼,米饭的香气愈发醇厚,在口腔中弥漫开来,萦绕不去,给人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毫不夸张地说,哪怕就只吃白米饭,明华这小子都能吃两碗!
宋泽就更不用说了。
他对顾明珠做的饭菜,向来是一点抵抗力都没有的。
明华吃两碗,他就能吃三碗。
他吃得多,干得也多。
每天吃了饭,他就跟着顾明珠去基地里干活。
有时候是播种,有时候移栽菜苗。
总之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儿。
眼看他在自己家就要住上一个月了,顾明珠多少都有些慌了。
不为别的,就因为宋泽每天一出门就会被队里的大姐大妈拉住。
她们的目的很明确。
要么是自己看上了宋泽,要么是想给宋泽说媒。
一家有女百家求,男人也是一样的。
宋泽家境好,有体面的工作,人还长得帅。
他抢手,那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