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两国沸腾,连邺城里的修书都断了踪迹。
从前兰陵王虽然骁勇,但却从未表现过如此激烈的情绪。他如同发了狠一般直捣入城,生生撕裂那些原本固若金汤的防线,将北周的军队打得节节溃退。唔,兰陵王已经知道那叫“北周”了,从未来的史书里知道的,一个同样短命的王朝。
不管宇文氏如何勇猛,也不管早二十年时,宇文氏与高氏到底有怎样的爱恨情仇,总之兰陵王的那一支军队是进城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三十七日深入大周腹地,四十五日直抵都城城门下,五十二日大周城破,举国哗然。
刚刚上任没多久的那位皇帝,甚至还没来得及从西面调兵,就做了阶下囚。
因为兰陵王的动作太快了。皇帝要调兵、调马、回援国都,是需要时间的。兰陵王显然没给他预留足够的时间。齐人如一道尖锐的闪电,生生插.入了大周的心脏,不,都城。
直到兰陵王策马入城的那一刻,大周的皇帝还有些恍惚:自己就这样……完蛋了?
北齐与北周之间,其实很有一些渊源。
三十年前世上没有大齐,也没有大周,只有大魏。北魏的皇帝姓元,与高氏是姻亲,后来被高氏篡了一次位。末代皇帝迫不得已,被宇文氏带到西边,继续做他的皇帝。但好景不长,没过几年,宇文氏便取魏帝而代之,悄无声息地抹去了一个王朝的痕迹。
元氏一族迅速衰落,高氏、宇文氏之间摩擦不断。
可他们的先祖在几十年前,还在同朝为官呢。
兰陵王进城的时候,眼神冰凉凉的,周身的肃杀之意让人不敢靠近。两列整齐的亲卫策马护卫在两侧,生怕有人趁机偷袭。但这座早就破败的城池里,哪里还会有人偷袭。
天煞孤星的传言在城里蔓延开来,迅速传遍了大街小巷。
据说兰陵王是天生的杀神,谁都挡不住他的脚步。
他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流言蜚语。云瑶不介意,他自然也就不介意了。青铜面具在阳光下泛着刺眼的光芒,遮去了他的样子,唯独露出一双眼睛,漆黑如夜色。
“你们看着些。”他的声音有些暗哑。
周围有亲随应了声是,两骑白马四散着离开了。
兰陵王策马行了一小段路,来到一座府邸前。这里他很陌生,上辈子从未来过。他翻身下马,几乎没有片刻的迟疑,迅速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地方,手起剑落,两个人命陨当场。
上辈子做这种事情,是在战场上。
兰陵王按住手里的长剑,一点点慢慢地拭去血痕。亲卫们将首级收了起来,按照兰陵王的吩咐,连夜送往兰陵郡。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按住腰间的长剑,指腹微微发烫。
北周都城覆灭,首级送回兰陵郡,他要做的事情,便已经完成了一半。
“大王。”有亲随上前两步,禀报道,“在大周的西面、南面,尚留有四十万大军。”
虽然他们凭借闪电般的速度,快速夺取了这座城池,但势必会迎来疯狂的反扑。五十二天,将近两个月,他们的镇边将军一旦反应过来,随之而来的势必是一场恶战。
“无妨。”兰陵王平静地说道,“会有人来接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