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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抄表员

天长日久,这笔款子就成了地方政府的烂账,名声和实利全归了兴辽。

兴辽电力起步早,遇到的新情况也多。路灯费不过是其中不起眼的一桩小事。但兴辽的事例,对大齐其他财团创立电灯公司有极大教育意义。

他们不再像徐国公那样,一口气建十几个电厂,而是立足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稳扎稳打,逐步发展,绝对不搞“路灯费”这种幺蛾子。市政工程,政府愿意承担电费就搞起来,政府没钱就算。

时至今日,大齐存在路灯费说法的,也就东北一地而已。虽然从订立收费标准至今没涨过价,但近年来,北地舆论界仍强烈呼吁全面取消这一不合理收费。其中摇旗呐喊最激烈的,正是兴辽集团旗下第一大报《兴辽日报》。

这貌似自打自脸,其实不然。

路灯费取消与否,都少不了公司一毛钱电费。抄表员向老百姓收这一笔名不正言不顺的费用,打的旗号也是上缴政府。骂名归政府,财团当然想打什么旗就打什么旗。

那抄表员对这种呼吁怎么看呢?

“老游”当然是不乐意的。

虽然市民一分钱路灯费都不想掏,但抄表员有的是办法逼人掏钱。

路灯由兴辽电力维护,虽不能贸然断电,灯泡却很容易坏。一旦坏掉,是否更换,何时更换,任由电力公司员工说了算。

实习的前三天老游就向晋桐实地演示了一次如何借机收钱。

梨树街旁一条巷子里,路灯坏了好几盏,三个月没人修,冬天晚上黑灯瞎火,摔坏了好几个老年人。

老游催一户人家电费的时候,户主交了钱,再次提出要求,让电力公司修好路灯。

老游当然要求他们这条巷子的居民把积欠的路灯费交清!

那户主三十多岁,戴副眼镜,自称懂电力常识,自然不肯当冤大头,威胁说要自己修。

老游硬碰硬:你敢自己修就是擅自破坏公共电力设施,罚款!造成严重损失,小心蹲班房!

那户主一愣,没回嘴。

老游口风一转,好心劝他把街坊邻居召集起来,凑点钱,好歹先交一点。“我老游跟外线工关系好”,拿到钱请人吃顿饭,卖个人情,才能找人来修。

第二天下午,那户主主动来到办公处找老游,带来两块钱,老游气得鼻子都歪了,把他赶了出去,“你打发叫花子呢!”

第三天,那人终于带来十几户居民集资的五块钱,老游这才满意,找了个相熟的外线工,出门换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