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尚扬第一次见到程延凯,两人都是一眼就注意到这小刺猬头,就是因为程延凯不听话,没剪头发,发型在成批量出现同款的职高男生中,显得独树一帜。而这随处可见的发型和校服,普通的身高身材,都成了李南的保护色。
尚扬想了一想,道:“你刚才提到了围栏上的血迹,我想,那可能就是最直接的证据,是吗?”
金旭道:“确实如此。”
那两位能证明“案发时李南在宿舍睡觉”的舍友,回忆起外面因为发生凶案吵闹起来,一群男生都跑去能看到大门口的楼道窗边张望,这时李南一副刚从吵醒来的模样,过来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人看到他究竟是从宿舍里出来,还是从楼道里刚上来。
可是两名舍友都记得,他当时仍穿着校服,两手都揣在兜里,同学都挤在这窗边议论着“门口好像死人了”,他却说要去上厕所,转身走了。等再见他时,他已经洗漱完了,又回到床上躺着睡觉。
“在他校服口袋里的布料上,”金旭道,“检出了血液残留,和围栏上新检出的血痕一致,都是死者常亚刚的血。”
李南戴了手套行凶,手套上沾了血迹,回到宿舍楼,怕引起注意,便装作是被吵醒,又把还戴着手套的手插在口袋里,手套上的血难以避免地沾在了口袋里面,最终留下了痕迹。
尚扬:“……”
这等于已是板上钉钉的证据,李南那样一个孩子,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
“他的手机摔坏,”尚扬道,“可能也不是他说的那样。”
李南说是事发后担心常风,给常风打电话不小心把手机摔下了楼。在杀害常风父亲以后,他会主动打电话给常风表达“关心”吗?如果这种“关心”真的存在,那无疑是一种耀武扬威,是何其可怕的恶意。尚扬不敢相信,他见过的李南,会有这么黑暗的人格。
金旭道:“检出血液痕迹的围栏下方是一片草坪,在草里,周玉的队员们费了挺大工夫,找到了手机屏幕钢化膜的一个碎角,和李南旧手机上脱落的一角刚好吻合。”
“刑警同事们真是太厉害了。”尚扬呼了口气,心内五味杂陈,道,“应该是李南逃离的时候太紧张,才把手机摔坏了。”
金旭却很意外,说:“是你很厉害,居然第一时间就联想到了手机的问题,周玉和她下属都没想到这个。”
“他们没有见过啊,”尚扬不认为这是自己厉害,只是信息差,道,“手机是我和你一起送去给他的,只有咱们俩见过他的坏手机。”
金旭坦然承认自己的疏漏:“我就没想到手机的问题,听说找到钢化膜碎片,还吃了一惊。”
尚扬:“……”
“你考虑下调到刑侦部门试试?”金旭又一副夸赞的语气,说,“正好把古飞从刑警队伍里踢出去。”
尚扬感觉他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道:“你不要没事就踩古指导一脚,别人会觉得你是嫉妒他后来居上,从你的下属变成了你的上级。”
金旭道:“说不定我就是这样,暗地里嫉妒古飞节节高升,又学不来他那么会做人,只能越看他就越不顺眼。”
尚扬:“……”
“我怀疑,”金旭道,“李南的动机,可能也和这样的心理有关。”
尚扬一怔:“怎么说?”
金旭道:“我见过古飞的爸妈,都是很友好、很会说话的人,古飞很好地继承了这样的性格。同理,常风能长成这样的孩子,和他的家庭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李南没有稳定的家庭和健康的父母,他很坚强,始终在和命运做抗争,他也可能在成长中慢慢找到自信,变成发光的人。可是,他几乎不可能在这个年纪,就长成我们看到的,他所表现出的那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