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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家禄,勋禄,职禄

与“外藩”和“一门”对应,平手幕府的直属家臣,惯例被称作“谱代众”,他们的知行由家禄、勋禄、职禄三者组成。

所谓“家禄”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行领地,子承父业,世袭罔替,作为家族的产业不断延续下去,只要不曾绝嗣或者犯错被改易,便可以一直持有。与以前唯一的区别就是,规定家臣在指定的城里集住,土地另有人代为照料。

跟随初代将军创业打天下的家臣都会按照身份地位和功劳资历,分到各自大小不等的“家禄”。但幕府稳定之后,再想获得“家禄”的加赠就会十分困难了,必须是有非常突出的特别贡献才可以。

毕竟扶桑的土地就这么多,没可能无限分封下去的。

那么,在和平岁月里为幕府勤勉工作,立下苦劳,但又达不到封荫子孙那个程度的,便颁发一些称号、徽章、感状、武具来予以精神层面的表扬,并赐予相应的“勋禄”作为物质奖励。

因此就好理解了,“勋禄”的知行只与个人的勋位有关系,不管数目有多高,理论上当事人死去之后也就没了。不过实际操作当中,平手汎秀打算制定一个“降等继承”的原则。

倘若某人因为长期的侍奉获得一万石“勋禄”,当他死的时候,就发布“特许恩赏令”,允许其子嗣继承五分之一,也就是二千石。如此类推,到第三代就是四百石,第四代就是八十石,直到最终算出来结果小于一石,才彻底取消。

当然,前提是子孙有模有样。

这个“特许恩赏令”是否成立的决定权始终保留在幕府手里,并不是百分之百通过的。

最后是“职禄”。

顾名思义,“职禄”跟职位是一一绑定的关系,相当于岗位工资。任何人只要在职,就能领取,一旦离职,便立刻停止发放。

十六世纪的扶桑,毕竟还有相当浓厚的“封建残余”,集权大一统程度尚浅,无法从民间获得足够的基层文官候选,所以高级武士身边的随从、幕僚往往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是自行聘用的私臣。

在平手汎秀的预想里,将来幕府是要任人唯贤,择才录用的。倘若有寒门出身之人被提拔到高位,但无法负担相应的排场和人员规模,导致工作不力,那不是很尴尬吗?

所以才特意设定了“职禄”,保证上岗的人都不会受此困扰。

同时也能让中下层的谱代家臣们更有进取心。

另外,任何人如果无病无灾,正常退休的话,取消“职禄”的同时都会给予一些“勋禄”当作是养老金。倘若工作成果特别巨大,或者是英勇作战牺牲在任上,甚至有可能额外给予一些“家禄”。但是,那些因为能力不足,或者渎职、贪墨、违法之类原因撤职的,就不会得到任何补偿。

“勋禄”和“职禄”也对应具体的土地范围,但其持有人跟土地之间的关系就更远了,跟传统理解的“采邑庄园”差别已经极大。

制度宣布以后,平手汎秀等不及正式制作书状,亲笔起草了文案,任命河田长亲为幕府首任的“笔头家老”,享受家禄十万石,勋禄十万石,职禄五万石的待遇。

仅仅两日之后,这位首任笔头就手握着重逾千钧的恩赏文书溘然长逝,含笑九泉。

平手汎秀颇为哀痛,特许让河田长亲年仅六岁的幼子“松竹丸”继承了家禄十一万五千石,勋禄五万五千石,共计十六万石的知行。并根据其遗愿让河田家族亲五人独门立户以谱代身份侍奉幕府。

以此为标准,服部秀安、岩成友通、中村一氏、浅野长吉、本多正信、伊奈忠次、拜乡家嘉、细川藤孝、山内一丰、木下秀长、小西行长、加藤光泰、前田玄以、板部冈江雪斋……等数十人获得万石以上家禄,被认为是“大身谱代”。

家禄在一千石到一万石之间的约二百三十人,百石到千石之间的约八百人,加起来一千多个家臣,坊间习惯说“中身”或者“中位”、“中味”之类。

获赐百石以下家禄的共有七千四百人,对这类人民间产生了诸多俗称,“小身”,“小者”,“小味”或者“下侍”,“末侍”。

此外还有三四万名普通士兵,长期为平手家脱产作战,却一直没能出人头地,始终是小卒。他们的身份不同于铁饭碗的武士阶级,但也不是纯粹的雇佣人员,允许世代继承兵役并持续领受大约等同于二十几石武士的待遇,如果没有合适的男性后代顶替则一次性给予财产,转为农商工行业。这些人的所谓“知行”是没有对应到具体真实土地的,由中枢财政拨款支付,可算是“虚拟领地”。

幕府的组织从上到下划分了许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