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李正也是个愤世嫉俗的青年,心中常有郁郁之气,但,绝对没有杀人之心。
在他看来,生命是脆弱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难,但是,一旦剥夺便再也还不回去了。
这样的事太过残忍,他一直不愿做!
可是,刚来到这个世界,他便杀了蔡衙内、杀了高平城的官兵……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不管是主动还是被迫,他的双手都已沾满了鲜血。
在这个法度崩坏的世道里,平头百姓想要挺直腰杆儿活着,就必须拿起刀去战斗,战斗就免不了要伤人性命。
当然,李正也希望尽量少伤些人命。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可是,要怎么做才可以既不“多杀伤”又能“制侵陵”呢?
擒贼先擒王!
所以,在卧龙寨时,李正才会提出那样的建议。
“杀……杀……杀……”
所以,此时李正才会奋力地向郝大义所在的方向杀了过去。
当然,李正并不认得郝大义,不过,成魁头上的缨冠要比寻常兵丁配戴的要华美许多,因此被李当成了欲擒之而后快的“王”。
“杀啊……杀啊……”
“拦住他!拦住他……”
众兵丁貌似也看出了李正的企图,纷纷杀了上来,拼命想要护住成魁。
“当当当……砰砰砰……”
但见人影攒动、刀光闪烁,李正一刀在手势不可挡,好似冲入羊群的猛虎,又好比刮过苞米地里的一道龙卷风,所过之处血光飞溅,硬生生地被他杀出了一条血路来,蜂拥而上的兵丁敢有撄其锋者非死即伤。
“啊啊……呃啊……”
凄厉的惨嚎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近了,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