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们常说一句话。
天黑别进大荒。
大荒外围一处泥潭。
豆小天将整个身子都浸入一个充斥着恶臭味的泥潭中,只漏出一双漆黑的眼睛,始终盯着前方,静静等待着。
泥潭是野猪平时嬉闹的场所,里面有野猪的粪便,可以遮掩人类的气息,豆小天已经在这里等待了一天一夜。
忽然。
前方不远处的丛林中,蹦出一只体长一米三,浑身长满灰色绒毛,前肢短小,后肢发达的动物。
“咦,小兔子,有搞头。”
看到猎物出现,豆小天顿时来了精神。
这年头,连小兔子都被归类为野兽,蹲着的时候,身高甚至超过了一些七八岁的小孩,强有力的后腿可以将一名成年人活活踹死。
豆小天屏住呼吸,静静等待起来。
人类想要捕获这些野兽,主要还是靠工具。
一方面,人的速度远不及这些野兽,根本追赶不上,而且这大荒遍地都是荆棘和丛林,简直就是野兽藏身的天堂。
另外一方面,这小兔子两腿一蹬,那是真的能踹死人的。
这种事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老人们也常说,人要懂得敬畏大自然。
很显然,这次豆小天的运气不错。
泥潭旁边是一个水潭,平时都会有一些攻击性不强的野兽来喝水。
而豆小天根据这些动物平时喝水留下的路径,全方位布置了六个捕兽夹。
只听咔嚓一声,随后就是一阵凄惨的怪叫传来。
此刻这小兔子前肢被捕兽夹控制,豆小天毫不迟疑,从泥潭中一个箭步冲出去,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一直握在手中的匕首,毫不犹豫的刺向小兔子的脖子。
因为失血过多,加上这小兔子喉管被割破,挣扎的力道越来越小,最终彻底停止了挣扎。
到了此刻,豆小天才长出一口气,然而饥饿感引起的低血糖,却让豆小天忽然陷入一种强烈的眩晕感中。
豆小天也是一个狠人,他毫不犹豫,乘着小兔子体内鲜血还没有凝固,直接抱着其断裂的脖子,疯狂喝血。
刺鼻的血腥味虽然难闻,而且生吞血液也不卫生,好在这些血液给他补充了暂时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