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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任性的千金小姐

很明显,他们在我入职时并没有给我看相关的录用条件,更没有让我签字。而且并非像小钢炮说的那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办法得到相关经济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员工也享用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有法律条规作为后盾的我,感觉多了几分跟公司谈判的底气。即使公司提出辞退我,我也不害怕了。

果然第二天,人事便找到我,把我叫到东边办公室的会议室,问我:你来了有一段时间了,觉得跟大家相处还开心吗?

我心想这是什么鬼问题,我说不开心,难道你就能顺势喊我走人了?我说:还可以啊。大多数都相处得挺开心的。个别有点意见,大家也都是为了工作,难免会有意见不合的时候。总得来说都还行。

人事见我不是那种好糊弄的主,便索性跟我打开天窗说亮话:但是小老板对你的工作表现不满意,认为你不符合我们公司的用人要求。所以你懂的,这两天你把手头的工作都交接下。

我说:“我还在试用期,马上快一个月了。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公司不能一句对我工作表现不满意就随便把人辞退了,到底我哪里做得不好,哪项工作不符合要求,她总得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要承担举证责任的。没有合理的证据是不能随便开除我的。”

人事被我说得愣在那里,她们怎么也没想到我在他们找我之前就做足了功课,上网查证了相关劳动法的条例法规。她若有所思得停顿了一会,问我:“那你想怎么办呢?”

我说:“要么你跟老板说一声,毕竟我来的时间还不长,还不到一个月,我来之后也为公司做了不少实事,当然我的工作不可能处处尽善尽美,看他能否给彼此一个磨合期,看看我后面的表现。毕竟其他公司都是三个月试用期,这边一个月不到,没有合理理由,就把人开了也说不过去的。如果小老板实在想辞退我,那我也没办法,按照劳动法,公司除了支付我这一个月的工资,必须另外补偿我半个月的工资。”

她说:“那行,我跟老板汇报下你的情况。看看他们怎么说吧。”

很快,公司同意了我的要求,我想在走之前找老板聊一次天,结果直到我彻底办完交接,拿到我应得的工资和补偿金,老板都没有出现。

离开那家公司,老板女儿迅速拉黑了我的微信,老板却自始至终没有拉黑我,逢年过节还会给我不定时发祝福短信问好。

我想他内心当时也是万般纠结的,有这样的宝贝女儿他也很无奈吧。再或者当初他们聘用我,就没打算长期用我,只是短期利用下罢了?利用完,就随意找个借口把我辞退,也不是没这种可能。但这一切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我帮他们做过公众号的图片,关注过他们家的公众号,当初说产品照片不好用没法用的胖丫,两年后我看到他们在上发的广告宣传软文,用的所有原材料产品图片,依然是我负责产品拍摄时,指导摄影师拍的那些照片。

那勺子是墨迹找的竹勺子,化成灰我都认识。那些照片是我们两为了拍摄产品的料体特写,我硬是一遍遍举着勺子让料体从半空中斜角度向下自然流淌,让墨迹一遍遍抓拍的“香滑”细节。

有时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你有才华有能力,但是你没“金钱”,没“资本”,你很用心很忠诚得对待工作,很尽心得为公司出谋划策,但是你没遇到一个“明君”,你只能认栽。

他不懂得欣赏你的才干,听不进你的意见建议,他的资本只服务于他自己的审美理念,所以就算你再有才华有本事,你的聪明才智也只能被无情的浪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