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电脑盲,如今都60了,还学得会吗?”曹雪莲‘唉’地一声叹道:“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相信我,凭你的智商,一周就能学会打字发文,两周对网络就能操作自如。”
林志远双手捧着曹雪莲的双臂。
“就算能学会电脑操作,可我三十多年没动过笔,脑子早生锈了,记得的词汇寥寥无几,写封信马马虎虎,写小说么,太不现实了。”
“你的担心多余的,网络读者不看重词句的华丽,也不注重作品的内涵,主要看情节顺不顺溜,猪脚顺不顺眼,故事能不能勾住他们的心。”
林志远继续鼓励道:“你看你,阅历深厚,又有编故事的天赋,准行的!”
林志远不是网文读者,更不是网文作家,对网络小说没研究,也没兴趣。
但此刻,他庆幸自己曾在出差途中的火车上,听两位网文爱好者聊过网络小说创作,所以,知道一些皮毛。
幸好他记忆超强,还能急抓急拿地炒一下记忆库里的冷饭。否则,他还不知怎么说服曹雪莲哪。
“我真的能行吗?”已被吊起胃口的曹雪莲,两眼放光。
“当然能行喽!”林志远激动地拍了拍曹雪莲的膀子:“你谁啊?你是曹雪莲——曹学芹的后人!”
其实,林志远心里清楚,不是说有理想有付出就能成为大神的。
他之所以鼓励曹雪莲去当什么大神,纯粹就是为了能把她吸引到天京去。
心想,只要她能跟着自己去了天京,那后面的事,一切皆有可能。
“太好了!这样一来,就可以圆了我孩提时代的作家梦……”
但,一阵小激动后的曹雪莲,很快又皱起眉头道:“不过,我还是不能跟你走。”
“怎么,你不相信自己的能力?”林志远一直悬着的心,一下子提得更高了。
“那倒不是。”曹雪莲微微摆摆头。
“那是什么?”林志远用双手扶着曹雪莲的双肩,晃动着她的身体:“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