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好了?”檀越微微蹙眉。
“我、我也不知道。”
“那我看看。”
檀越放下手机,站起来,抬手解开西装的扣子,在宋临初身前蹲了下来,抬起宋临初受伤的脚。
少年的脚白皙漂亮,檀越伸手在宋临初脚踝处轻轻地按了几下,宋临初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抽了抽脚。
“疼?”檀越抬头问。
哪里是疼,是男人的手指带了电,触摸到他皮肤时,把他电麻了。
而且,这个角度看檀越,又帅出了一个新高度。
西装革履的男人蹲在他面前,并没有因为这个姿势而削减去半分气场,反倒霸道地展现出了男人男友力的一面,撩得宋临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嗯,好疼。”宋临初瓮声瓮气地说。
“再抹点药膏?”
“好。”
檀越转身去上楼拿药,宋临初悄悄甩了下压根不疼的脚,心里对自己的不要脸程度又加深了一个认知。
不是说不喜欢么,他现在又在干嘛!
宋临初从被西装檀越迷得晕头转向的状态中稍稍脱离出来,不行,他今晚明明是来认错的,不能再错上加错!
宋临初再一次下定了决心,檀越从楼上下来了,手上只拿了药膏。
“棉签没有了,”檀总面不改色地扯谎,“我用手可以么?洗干净了。”
不行!
他要跟檀越说脚不疼了,不用抹了,再跟他坦白,认错。
“好。”
咦,谁在说话?!
宋临初自暴自弃地扯了个抱枕抱着,说:“谢谢哥。”
檀越再次蹲下来,把宋临初的脚放在膝盖上,在手指上挤了些药膏,涂抹在宋临初的脚踝上,轻轻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