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信自然要有回信,雁空山这样郑重,我也不能怠慢。
根据地图查询,我在学校附近寻了间较大的文具店,叫老板推荐了一款适合我用的钢笔。
在询问了我是否有书写习惯,以及书写的用途后,老板从玻璃展示柜中取出一款钢笔给我。
“英雄100,非常经典的款式,不锈钢笔握,14金笔尖,性价比之王。”老板推荐道,“有重量,写字不飘,尖也很适合日常书写。”
我接过银灰色的钢笔看了看,是年代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款式,还挺复古。点点头,没多纠结就敲定下来,之后又问老板有没有卖墨水的。
“要粉色的。”
“粉色?”
“对。”我想了想,抽象道,“像爱情那样的粉色。”
老板蹙起眉头,根据我的形容转身搜寻一番,很快找出一瓶墨水置于我面前。
“百乐的秋樱,非常漂亮的粉色,性价比也很高。”老板上下打量我,突然八卦起来,“小伙子写情书啊?”
我脸一热,没多做解释,只是轻轻嗯了声。
“现在像你这种手写情书的不多了。要看下信纸和信封不?我这款式也很多,古今中外都有。”
这些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在老板的热情推销下,我又买了一沓印着淡淡粉色玫瑰图案的信纸和信封。
买完东西回到寝室,给钢笔上完墨,我摊开信纸坐椅子上酝酿片刻,决定先打个草稿。
老板推荐的墨水果然是很粉的,和我通感所看到的颜色虽然仍有不同,但也很接近了。
我的字不像雁空山,没有那么多凌厉的笔锋,硬要说的话,有些秀气,将信纸拿远一点看,好像是一片片小小的樱花瓣落在了上头。
写了许多遍都不太满意,总是怕雁空山收到了会失望。直到快要熄灯,我才堪堪落下最后一笔,虽不好说百分百满意,但也困得再写不了新的。
将两份信慎重地叠好塞进信封,贴上邮票。第二日,我将它投进了校门口的邮筒内。
闻又然正好与我一道去吃早饭,见此颇为好奇,惊讶于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人写信。
“你交的笔友吗?”
我冲他笑笑:“不是,给我对象写的。”
小胖子本来吸着奶,闻言瞬间呆滞住了,只是咬着吸管愣愣看着我,
“你高中竟然还有时间谈恋爱?这个世界是不是只有我没有对象?”他心情一下忧伤起来,头顶数值熔断式下跌。
我不知道这对他算不算安慰,只是照实说:“不是高中谈的,暑假里才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