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断了电话,合作老板开始找人,他的生意很大。很有面子的。
白孝文直接带到了审讯室。
问话者:“是不是你把他们四人弄伤的。”
白孝文:“我就一个人,他们四个人,我能有那个法子伤害他们四个吗?”
其实他们也不相信白孝文能一个人打的过四个。
但是想到那四个人都是这么说的,就相信了几分,并且在他们看来,东方人都是非常神秘的。
审讯者录着口供,然后陈述起刚才的事来。基本正确,但是贴油加醋的把那四个人慢慢的描绘成了受害者。
白孝文静静的看着,也没有过多的争辩。他知道周富人肯定是要找合作老板的,等等相信合作老板就会派人过来处理了。
“行了,说完了。你认同吗,在这白纸上签个字吧,我们也能下班了。”
警员拿了一份文件过来,放在了白孝文的眼前。
全英文的。
白孝文自然是认识英文的,他看了下上面的字。
是一封认罪书。
上面还写着要白孝文认罪,是他打伤的人。还有要白孝文给他们赔多少钱。
白孝文自然不太愿意。
“这不是事实,事实是这样的。是他们四个流氓准备要抢我的钱,还攻击我,我只是正当防卫。你们是警员,应该公正公平。”
美利坚警员看了看白孝文,觉得有些难搞,看他好像是个知识份子,懂法。
“这份资料我是不会签字的。”
不签字,合作老板应该很简单就能把自己救出来,可要是签了字就相当于认罪了,到时候就会麻烦些。
美利坚警员有些头疼,“你的证明呢,请拿出来看一下。”
他的想法是,只要白孝文没有足够的证件,他们就会直接以这个理由给白孝文定罪。
他们只会偏帮那几个抢劫的,因为是美利坚本土人,而白孝文是黄色皮肤。
白孝文拿出了证件来。
“这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