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死死地扣着手枪的扳机,不过手心里已经开始出汗了。
怀里被他拽着的女秘书,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子尿骚味,叶晨甚至看得见,女秘书穿着肉色丝袜的腿上,一抹湿意已经从腿根子那里蔓延到了膝盖的位置,而且还在往下渗透。
女人啊!
还真是胆儿小。
不过换做一个人,恐怕也好不了多少。
毕竟头顶上顶着一把随时会要她命的枪不是。
“你真以为我不敢开枪?”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叶晨突然开口。
“真话怎么说?假话又怎么说?”廖兴洪也开始好奇。
他既然敢挟持人质,自然算得上是智珠在握,不说别的,能白手起家,经营起这么大一个产业,他就算不上笨蛋。
但是像叶晨这种傻大胆的警察,他还真的是头一次看到。
心里好奇也是必然的。
毕竟,
好奇是人的天性。
哪怕是一个极端的人,也必然会好奇。
而叶晨,想利用的,
自然也是这一丝好奇。
好奇心害死猫,有时候,也不无道理。
“假话嘛,就是我当然相信你不是开玩笑的,毕竟开枪也不难,一闭眼,手指头一动,砰地一声枪就响了,比吃饭喝水还简单。
至于真话,我相信你不敢开枪。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会劫持自己的秘书做人质,但是我敢肯定,你肯定还有什么要求没有说出来。
如果现在开枪,那你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这未免就太不值当了,你信不信?”
叶晨说完,不等对方开口,自顾自地又摸出一根烟。
打火机打了两次都没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