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毛堪称完美,他的几枪都没有射在身体。
而在周围,各种各样的生物已经聚集了不少,一些胆子大的早就在频频试探。
李朝阳再次开了一枪,直接把一头两米高,长得像鹿,却有满嘴獠牙和四个耳朵的生物打死,然后趁最后的时间挖出了幽影的心脏,就像一个大冬瓜。
野猪人的定义中凶兽有三宝,分别是:脑髓、心脏和脊髓!
这些都是凶兽的精华所在,就进化角度来说,一个生物的进化必定是从这些地方开始,所以它们的灵能含量比肉和血液要高几倍。
在野猪人的习俗中,这三样都是只有部落里真正的勇士才能享用,即使是族长都无权剥夺它们的这项全力。
三宝只取其一,李朝阳也是没有办法,一块二十多平米的皮毛用蔓藤扎一起就有半米的直径,再加上一颗冬瓜大小的心脏,已经完全无余力带其他东西。
只能说周围的这些野兽运气好,或许今天过后,有一头能够突破身体的潜力,成为今后的凶兽。
漆黑的密林中血腥气弥漫,李朝阳背着巴雷特和幽影皮毛,一手拿着黑盾,一手夹着颗好似永远都流不完鲜血的巨大心脏。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血人,站直身体时,血液混合着汗水不停地往裤腿和鞋子里面流。
在他的脚下,幽影流出的鲜血已经成了一个水洼。
浓重的血腥气在不停地撩拨着周围无数野兽的欲望,口涎顺着嘴角不停地滴落在草丛中,如果以重量计,可能不会比幽影流出的鲜血少。
急躁、不耐,空气都弥漫着浓浓的火药气味,可是所有野兽都不敢完全上前,只敢时不时的不停试探。
李朝阳也是颇为感叹,这些野兽对于二级生物的直觉居然这么敏感,可能从今往后,他只要不故意装死,应该不会有一般野兽会主动凑上来了。
终于,李朝阳准备离开,挡住前路的野兽立马不安的让开道路,一些甚至因为反应缓慢而夹起了尾巴。
直到他离开了几十米之后,身后瞬间响起了汹涌的咆哮和尖叫声,等候时久的盛宴才真正开始了!
“喔~哦哦哦~”
李朝阳如同人猿泰山一般在林中飞跃,昨天之前他还需要小心翼翼,到了今天,他觉得这苍茫洪荒都可去的。
洪荒世界广阔无边,他很好奇,很想看看他能前进到什么地步。
再次回首纽约的方向,他觉得四级只会是起步!<!-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