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白布包着,至有轮廓显现出来,身前有一个,灵牌,还有一个灯烧的只有黄豆那么大了。
爱民是一个胆大包天的人,和我一起当过兵参加过战斗,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门后就杵这一具死尸,吓的他出了一身的冷汗,抬手就想用刀去消这东西。
我随后进屋,我就连忙摁住了他的手,看见出了灵位还有一张黄黄的纸符,我举起油灯就去望那纸符。
以前家里人信道耳濡目染的就颇认得一些附文。这个符是张陈净咒的禁尸符。我在慢慢的,就把这符咒个从灵牌山拨起了一角念到:“陈淇”
想到是那个,守尸人吧,按照乡俗要在门板上立上几天成了僵尸才能入棺,我想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吧。
爱民一听我这么一说,我们两何尝又不是苦命人要不然为什么要干起这个营生啊,不时心里就一阵酸楚,想到这,就想随它停在这吧。
我们与他井水不犯河水,爱民说到:“这话说的是,我们也是为了救人与水火,才干这个勾当何必为难一个有苦水的死尸呢!”
可是这半夜,有经历刚刚的变动,我是再也睡不着,我也不想胖子睡万一出点事情怎么办?我就给爱民说起了这湘西赶尸的风俗。
“说起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道: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师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这便是赶尸的最早版本。
清朝有“秋决”的惯例,各州府县衙门每年秋分时节都会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中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则需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因为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行刑当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最好的朱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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