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玲云筱却将自己能够安全归来的功劳全部归功于李寄秋,告诉尤鹏程都是因为有李寄秋的保驾护航,她才能活着回来。
尤鹏程不明所以,拉起李寄秋的手又是一番千恩万谢。感谢他救了老友的女儿,玲云筱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己死也不能瞑目云云,说得李寄秋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考察队损失过大,必须回到济阳市重新休整。在皋城市暂时休息了一周后,队伍便踏上了归途。
在离开前,国家派来的挖掘队也抵达了皋城市。挖掘队由一支精锐山地野战部队护卫,他们的目标不只是挖出神秘的信号发射源,还要将天堂山里那些诡异的猴怪彻底铲除掉。
。。。。。。
回到济阳市后,已经过了二十天。再有几天,玲云筱复发的危险期就过去了。
“我说,你还要拿着枪吗?已经没剩几天了,肯定没事的。”李寄秋边说边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了玲云筱的身旁,打算把枪要回来。
在返回皋城市后,玲云筱就连蒙带骗地把另一把手枪要到了手。李寄秋本以为是对方开了窍,打算用手枪替代折刀来作为自己的防身武器,但很快他就从玲云筱那异样的表情中读到了真相。
如果再次犯病,她会拿这把手枪打爆自己的脑袋。
李寄秋没有理由去阻止玲云筱,毕竟,用枪结束一切相较于其他方式,无疑是一种更为迅速且仁慈的解脱。
回想起在天堂山的那一幕,看着玲云筱把刀子慢慢往脖子里送时,李寄秋所感受到的煎熬与痛苦,丝毫不亚于对方本人,那把刀就好像送进了自己的心脏一般。
“再等等吧,等这几天过去的。”玲云筱暂时不打算还枪,“如果我真的渡过这段危险期了,再把枪还给你。”
“你拿着其实也好。”李寄秋倒也没有很想要回来,毕竟有两把枪,每人一把是最好的,“枪再怎么说,也比刀要好用,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玲云筱转过头,目光在李寄秋身上停留了片刻,随后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如果我拿着枪,在天堂山就已经死了好不好?扣动扳机可比拿着刀捅自己脖子要容易多了。”
李寄秋一愣,看着玲云筱白皙脖子上的刀口疤痕摇了摇头,“......这倒也是。”
玲云筱把椅子往这边挪了挪,随后将头轻轻地靠在了李寄秋的肩膀上。
“对不起......我又给你添麻烦了。”玲云筱的声音细若蚊蚋,喃喃自语道,“现在想想,我总是在给你添麻烦。这次,你又因为我而不得不去冒险,杀了好多人......”
玲云筱记得很清楚,李寄秋把怀表拿回来时,手上和脸上都是触目惊心的血迹。尽管他自身并未受伤,但那满身的血痕还是让玲云筱心疼不已。
“没事,那些家伙都是教团的人。说句实话,他们死有余辜......意思是他们死了活该,不冤枉。我杀了他们,说不定就会有其他人因此而获救。再说,我都是用枪的。用枪杀人,其实没那么大压力。”
为了安慰玲云筱,李寄秋没有把话说完,隐瞒去了自己其实还拿着刀子割修士脑袋的事。
现在回想起手握军刀割修士头时的场景,李寄秋的心中仍不由自主地泛起层层涟漪。那是一种复杂而微妙的情感,仿佛有某种深藏的渴望在蠢蠢欲动,试图挣脱束缚。修士死死盯着自己的眼神,那副不甘心、恐惧和绝望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表情,真的是......玩弄人类的生命和尊严,竟是件如此美妙的事......
“李寄秋!!!”
玲云筱突然的一声喊,瞬间打断了李寄秋心中那段沉重而扭曲的回忆,将他的思绪从那个血腥的“美好”记忆中拉回了现实。
李寄秋回过神来,只见玲云筱正忧心忡忡地盯着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