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受了伤,怪不得要抱着,之前以为不光貌丑,还是个瘸子呢。
“好好好,这菜呀,我瞅着就不赖,小娘子费心了。”
说完,陶工率先夹起了一块兔肉放进嘴里,嚼了嚼。
嗯…鲜香味浓,肥而不腻,瘦而不硬。
他眼睛一亮,忍不住又夹了两块,总算彻底尝出了味儿。
好吃,太好吃了!
比庞记酒楼的还要好吃几十倍!
陶工再也顾不上矜持,筷子迫不及待地伸向了其它菜,鱼头、鸡肉、蘑菇……
见自家师父那副馋样儿,两个徒弟面面相觑,也跟着动了筷子。然后,不约而同地露出了跟陶工同样的表情。
惊讶,不敢置信。
原来沈篱没有夸大其词,他家娘子的手艺果真比庞记酒楼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时之间,谁也顾不上说话,饭桌上只剩下了咀嚼的声音。
沈篱看了眼他们,笑了笑,伸手舀了一碗鱼头汤放到盛竹面前,轻声道:“累了吧?多喝点汤,对你伤口也有好处。”
盛竹抬头朝他莞尔一笑,“好。”
沈峥看见了,急忙咽下了嘴里的肉,把碗递了过来,道:“大哥,我也累了。”
他虽然不是烧菜的那个,但洗洗刷刷跑出跑进的,也是很辛苦的。
沈篱眯眼看他,道:“我记得你好像长了手。”
沈峥:“……”
又偏心!上次也是,就只带大嫂上山抓兔子,不带他,娶了媳妇忘了兄弟,哼!
他讪讪地缩回了手,气嘟嘟地自己站起来舀汤。
这顿饭,陶工师徒整整吃了九大碗,才心满意足地放了筷子。
“贤侄,好福气呀!”陶工拍着肚皮,由衷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