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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还是喜欢他的。

可即便是这样,他惦记朝朝,就是不行。

“朕当年就应该拦着朝朝,不去给他治病!”秦政又道。

若是不去给他看病的话,这小子就不认识朝朝了……若是不认识朝朝,他今日就不用坐在太平宫里生闷气了。

可是。

凡事也不尽然。

这臭小子名义上还是钟家的儿子,钟家的女儿与朝朝又是好友。

秦政越想越纠结,忍不住长叹了口气。

“他惦记朝朝,可不是一时半会了,这件事你拦着也没用,我看朝朝对他分明也有点意思。”大长公主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秦政惊讶地抬起脸来。

“朝朝对他,比起对其他的少年郎,可是不一样的。”大长公主又故意往他的心口上戳了一刀。

这皇帝向来都喜欢给人家撮合亲事,结果到了自己女儿这,偏偏成了这副样子。

若是让人知道了,岂不是笑掉大牙。

“那依着姑姑的意思,朕还应该成全他们两个?”秦政道。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止不住地抽痛。

若是老二的话,他还能舍得。

可是朝朝……他这个做父皇的,想多留她几年。

“你若是你不想让朝朝早些嫁人,那你就去跟崔暮说呗,让他多等上两年,或者是等朝朝满了十八岁,再成亲也不迟。”大长公主给他出主意,“易烟不也还没成亲,晚一会儿成亲也没什么。”

她说的是钟易烟与童青。

宁国与青原虽说已经打完了仗,可是秦政还是让童青在边关多留了半年的时间。

之后钟家要跟着他一起回京,给他们两个办婚事。

秦政挑了挑眉,没接话,可他的嘴角却微微上扬了起来。

这个主意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