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没有跌伤骨头,只是手肘的一些擦伤。
她这样说着,陆廷镇持镊子的动作都轻柔不少,酒精棉如狭蝴,只轻贴伤处,又离开。他宽慰章之微,说要换了楼梯上的地毯,保证不会再跌伤她。
酒精棉上沾着一些血丝,就像多年之后的醉酒,他抽出寸步难行的枪,看到她苍白的脸和枪上的血。可怜到令他想起自己曾经的承诺,但他还是将枪推回。
陆廷镇为自己扯了一张君子的外衣,说服陆老板收留章之微,为她改名、将她留在身边,送她念书,看上去做的都是好事。后来呢?他摘取了刚成熟的果实,享受到甜美温柔。
他的确不算君子,乌鸡说的对,真君子绝不会对照顾到大的人下手。
现在下手的是章之微,她双手压在陆廷镇肩膀上,咬着唇,想要起身,又被陆廷镇按下:“微微。”
她手肘上的疤痕早就已经恢复如初,只留下浅浅的痕迹。新愈合的地方要比其他颜色浅一些,像一抹晚开的菡萏,错过花期,连色也浅淡。
陆廷镇一手压着她肩膀,另一只手指腹摩挲着这道浅色伤疤,依稀尚能记起她当时跌下楼梯后的模样,哭到双眼泪涟涟,可怜又可爱。以前舍不得让人哭,现在却要逼出她眼泪来,无论是上还是下,只要流些,他就满足。他果然还是坏人,永远做不到堂堂正正。
章之微终于坐稳,望他:“你说要将主动权交给我。”
陆廷镇说:“我担心你摔倒。”
“不会,”章之微脚趾翘起,她不自觉挺直身体,像水里生长的一支亭亭莲花,不过莲中空的并非空气,而是对方的血骨肉,“我才不会。”
她强势按住陆廷镇肩膀,告诉他:“说到就要做到,说好要我主场,那就不能干涉。”
陆廷镇半倚沙发,无奈地笑:“扶一下也算干涉?”
章之微吸着气:“寸土不让。”
陆廷镇说:“好骨气。”
的确好骨气,莫看章之微个头小,实则一身强硬铁骨,铮铮不移。不消风吹雨打,只是一根硬骨头,啃不下,也吃力地努力去啃,能啃多少算多少。她就是这样不服输的劲头,即使舍尽一身空隙、窄无氧气,也势必全部吞吃入腹。章之微来英国还不到一年,只勉强适应了这里的文化,打工和学习将她日程填满,因此尚未分多少心思在交友恋爱上。久未啃大骨,现如今艰难也是应当,她仰脸,汗珠儿顺着脖颈往下掉,陆叔叔三个字哪里还能完整,都是碎成单音节,如天坠冰雹,一颗一颗坠下。
一身骨气的章之微才不肯认输,她要陆廷镇臣服,自己先尝尽苦头,等到缓和,再慢腾腾地去撩敌。世上还有谁比章之微更了解陆廷镇?她知对方的饮食起居、习惯偏好。陆廷镇后颈及之上是不许人碰的领域,包括他的头发,陆廷镇最不喜旁人触他脖子和头发,但章之微撒娇时,却能揉着他卷曲的发丝,能将脸贴靠在他脖颈叫陆叔叔。
这是只属于她的互动。
章之微俯身,她去揉陆廷镇的头发,在他耳侧叫陆叔叔,叫好叔叔,叫廷镇,一连串的称呼,叫得他连连叹气,要去触她背,又被章之微一巴掌拍开。
“求我,”章之微说,“陆叔叔,你求我,我就给你亲亲。”
陆廷镇叹气:“没大没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