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当其他人都是陈修泽杀的,怕他杀了自己,也是想要给今后找个靠山。毕竟过惯了锦衣玉食,很难再回到昔[r]清贫时刻。
陈修泽碍于脸面,察觉苏俪俏的心思后,只让人将孟久歌的遗产分给她些,也同她客气讲明,孟久歌永远都是他义父,也是他师父。
此时的他尚未起成家的心思。
或者说,尚未有另起一个家的心思,有弟弟有妹妹,陈修泽就有家,他亲自照顾着几个孩子长大,又沉迷于权势,于其他方面,未免有些兴致缺缺。
更何况,陈修泽曾照顾过孟久歌,知孟久歌生命尽头,身体都开始烂——放纵于女[]就是如此,不知不觉染一身病。后期病都要入脑,也难怪孟久歌后来渐渐开始讲胡话,疯疯癫癫。
就像将钉子从鞋中拔出时,陈修泽没想到未来的自己成为一个跛子;在嘱托阿贤去照拂那个可怜的孤女时,陈修泽也没想到自己会对其一见钟情。
如何形容那天白[r]见到方清芷的心情?
陈修泽夜间迟迟不眠,睁眼闭眼都是她在太阳下光洁的发丝,美丽又绚烂。他半倚着床,连续两次,才觉热意渐渐消退。
他去洗干净手。至珍在国外继续深造求学,永诚不在家,外面只有陈启光和温慧宁轻快的说笑声,隔着门传递进来,俩人在门前走过,不知陈启光说了什么,温慧宁笑骂他一句,追上去打。你追我打,其乐融融。
陈修泽那时忽然想,他的确需要一个妻子了。
将来,启光和永诚会结婚,成家立业,慧宁和至珍亦会找到心上人。老宅只是老宅,绝不可能继续一大家人住在一起。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而陈修泽亦有了想要拥抱的人。
谁知方清芷已经有了心上人。
陈修泽当然知道,以梁其颂父母的人品,自然不肯同意方清芷和梁其颂在一起;但陈修泽不愿令梁父梁母三番五次地来讥讽她,更不想事情往更混乱的方向发展——
梁其颂善良有余,勇气过足,稚嫩气盛。倘若他真的要同方清芷私奔、二人生米煮[]饭来[b]父母就范,岂不更糟糕?
假设再暗结珠胎,他也只能下手杀掉这个孩子,以彻底断了两人的联系。
但那样对清芷的身体伤害太大了,陈修泽不愿。
起初将人掠到自己身边时,陈修泽不是不懂她的抗拒。他清楚知道自己强人所难,因而[]谈相处时多一份耐心。
年龄差距,读书上的差距,身体上的差距。
陈修泽握着她的脚,想起方清芷同梁其颂牵手奔跑时的姿态。良久,仍毅然决然地深深埋入,好似要将那人彻底从她脑海中挤走。
屡次被她气到,恨恨地想,就不该为这么一个没良心的耗费心力;但每次看她落下泪珠,又隐隐怜惜,想她不过年龄还小,能懂些什么。
除了开头她的叛逆和偶尔的争吵外,陈修泽承认,她给自己生活中带来的欢乐是远远多于气恼的。方清芷学习用功,生活节俭,一支钢笔用到尖尖弯了;她自己买了廉价的笔尖,装上后继续用。偶尔失手,弄了一整个笔记本乱糟糟的墨水,她懊恼又可惜地扯掉那几张被墨水晕染后的纸张,继续写——
陈修泽看不下去,私下里买了她那个钢笔一模一样的牌子,再故意当着她的面,让阿贤丢掉,假装是收拾出来的无用品。
果不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