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宗懒得挨个劝降,又担心对宁夏用兵时,他们仨再出来纵兵劫掠,所以才给固鲁写了封信。
在他的情报里,三万头羊,固鲁台吉也就能出一半,这仨小首领加一块,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估算,才能拿出来。
而早春的酒和夏季衣物,在草原上是最紧俏的商品。
因为草原上酿酒的原料是奶,而寒冷的冬季,马、羊、牛都没奶,只有骆驼还能产奶。
但养骆驼的人少。
通常情况下,在鄂尔多斯以西的草原上,牲口比例是每有一头骆驼,就有两匹马、四头牛和四十五只羊。
以东则没有骆驼或极少,马的比例则能多出一匹。
这一比例基本上是固定的。
贵族更青睐于马和羊,一来群牧方便,二来经济价值高,能有效地为财产增值,也能很好地应对灾害。
毕竟一胎俩仨小羊羔子、两年能生三胎,养着省事不说,养到一岁半就能下羔子,三年的时间就能让财富翻三四倍,遇上雪灾风灾只要没死绝,很快就能东山再起。
况且羊粪能烧、奶能喝、肉内脏和血都能吃,皮做衣裳毛擀毡子,适应除潮湿外的各种牧地环境。
除了缺乏自保能力和蹄子伤草根不能在一片地方久待之外,是没有太大缺点的经济牲畜。
恰好,这两个小瑕疵对掌握牧地的贵族来说,不算什么。
牧民自己则会选择养牛,虽然养着费劲不适合群牧,但产奶多,同时拉勒勒车和毡帐,甚至运货、贸易,是牧民手上的主要劳动力。
而骆驼,除了耐渴之外,几乎没有优点,除非地形上有沙漠干旱地带通行的特殊需要,否则贵族和牧民都不会把它作为主要牲畜。
脾气坏、身上臭、尿骚味大、难以训练和群牧,这还只是小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不经济。
羊养一岁半就能下羔子,骆驼得养到五岁,两三年才生一胎,一胎就下一个小崽子。
这玩意可不冬季有奶呢,它一胎得怀四百多天。
这种游牧经济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冬春季节的酒,在草原上是只有富裕贵族才能享受到的稀罕物。
而夏季衣裳,更不必说,谁家好人夏天穿皮袄啊?
明蒙互市,铁锅和布匹都是不可或缺的贸易品。
刘承宗这比较省事儿,他麾下负责此次贸易的大将是曹耀,地区是甘肃。
曹耀想为此次北征提供军需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