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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眼睛里全是喜欢,藏都藏不住

婚礼的地点在一座欧洲小镇上,湖面平滑,草地如茵,远远的,能看见雪山和峰峦的影子,小雏菊遍布整个婚礼现场,香气淡淡。

俏俏知道,小雏菊的花语是天真与纯洁,以及深藏在心底的爱。

她的先生,希望她一生天真,一生被爱,永远是简单快乐的小女孩。

婚礼只邀请了双方至亲和极少的几位朋友,秦柯做证婚人,伴娘则是唐青瓷。

清晨时下过雨,仪式开始时刚好有彩虹,俏俏挽着叔叔余建国的手臂,踩着音乐的声音,走过缀满紫藤萝的拱门和长长的红色地毯。

隔着软薄如雾的白色头纱,她看见陆骁站在红毯的尽头,世间的钟灵毓秀都汇聚在那里,她一生的爱,也在那里。

婚礼的誓词是陆骁撰写的,他握着俏俏的手,握得很紧,他开口,松林落雪般的声音递到在场的每一个人耳中。

他说:“遇见你那年我二十二岁,也是从那一年起,我万分庆幸人类早早便懂得了什么是爱,并将这一字眼刻入竹简,写入书册,百世流传,让我能够明白,为什么只在见到你时,会有心跳失速的感觉。今年,我二十九岁,在年轻,也在老去,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将老得什么都记不住,我希望,你的名字是我最后忘记的东西。爱你这件事,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践行。谢谢你陪着我,谢谢你也同样爱我。”

空气里有馥郁的香气和音乐的声音。

头纱飞扬的那一瞬,俏俏看见陆骁的眼睛,剔透的,温柔的,像昂贵的孔雀羽。

接着,他的唇覆下来,吻住她,小雏菊灿烂盛开,白色的,香气幽幽。

她在他的吻中闭上眼睛,时间被推回到了十六岁,她初次见他,紧张得差点咬到舌头。

她握住他递来的手,回应:“你好,我是余俏。”

那是一生一次的心动啊。

无数彩色的肥皂泡泡飞起来,扑向天空。

唐青瓷穿着水蓝色的短裙,仰着头,瞳仁里映着彩虹的倒影和明亮的笑。

她指着某一处,笑着:“余笙,你看,好美啊,像不像我们在立陶宛看到过的?”

余笙难得穿一次正装,剑眉星目,修长挺拔。

他顺着唐青瓷的手指看过去,看见了遍野盛开的小雏菊。

那是深藏在心底的爱。

那时候,在小酒吧的员工通道,她说,我最喜欢的歌手在曼彻斯特的体育馆开演唱会。如果我们能在现场遇到,我唱《我愿意》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