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身,和初次见面一样的伸出手,“再见。”
以这种仪式开始,再以这种仪式结束,从今往后,他们就是朋友了。
庞一龙握了一下,“一定要再见啊!”
一桌子的菜,那盘香喷喷的红烧肘子还没开动,就走了俩人。
女孩子给庞一龙把桌前的酒水撤走,换过去果汁,轻声说,“一龙,那个陈又是你的贵人。”
“可不,”庞一龙把老婆揽进怀里,“好好努力吧,这是老天爷看咱可怜,才给的咱一张王牌,可千万别打烂了。”
上车后,陈又就靠着椅背睡觉。
厉严翻着杂志看,在陈又的脑袋靠过来时,就往他那边挪一点,让他靠的更舒服些。
没过多久,陈又醒了,要去上厕所。
厉严跟着站起来,“我怕你跑错车厢。”
陈又看他,“坐回去。”
厉严挑挑眉毛,继续翻杂志看,却什么也看不进去,他是矛盾的,既希望青年能够融入社会这个大群体,不再排斥出门,又想把青年关在家里养着,永远都依赖着他,整个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
陈又上完厕所回来,接着睡觉。
他在来之前搜索过地球南方的一些城市,记得南昌有一种手撕豆角干零食,叫鸽鸽,麻辣蒜香,口碑很好。
步行街那里有个万寿宫,小吃店鳞次栉比,洪城大市场批发各种各样的零食,可以去看一看。
陈又原本是来地球吃东西的,在遇见庞一龙后,才动了别的心思。
不过地球的城市太多,人口密集,一个城市也不小,况且,地球只是众多位面中很不起眼的一个,想有目的性的找到谁,无疑是大海捞针,他只能跟着自己定的路线走,别无他法。
陈又换了个姿势,装作不经意地把脑袋搭在男人肩头,回去后有空就再回地球,这里比他预料的还要有意思。
火车晚点,六点半左右,陈又跟厉严抵达南昌。
车站里外都是人,放眼望去,有不少人靠着墙角,坐在格子的行李袋上无所事事。
拉客的更多,见着谁就一窝蜂的拥上来问到哪儿,还有旅社的,很嘈杂。
没人来问陈又跟厉严,他俩穿着讲究,个头非常高,都是如出一辙的面无表情,有眼睛的都知道不是好惹的。
空气里湿答答的,跟长沙的天气差不多。
陈又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