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梅被判刑了,她的刑期比孙大壮的还长。
我没有妥协,直接告她故意杀人罪。
她要在牢狱里待七年。
她对我的伤害那么深,这七年的惩罚根本算不上什么。
*
寒假的时候。
刘洋来找过我,他是来求我回家过年的。
“就当我求你了,爸爸妈妈这段时间过得一点都不好,尤其是妈妈,经常看着你的照片发呆。”
我不回去,要兼职。
“是哥哥没有照顾好你,毕业后,你继承家里的公司吧,我……可以不要家里的公司。”
他能说出这番话,说明他开始把我当成妹妹了。
上辈子求都求不来的亲情,现在我也不屑了。
“不需要。”
“我知道晴晴的家人对你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可这些事都跟晴晴无关,更跟我们无关,你现在是迁怒,你觉得我们都欠了你,你这样是得不到爱的。”
听似大道理,实际上就是谴责我没有接受他们。
他们没错。
错的人是我。
“我不在乎你们爱不爱我。”
这次谈话,无疾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