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算不算巧合,其实我原来身世也姓裴——后来才知道自己是这个姓。
至于从前的名字我忘记了,毕竟在那个动乱的年代里,在繁华的不夜城最有名的舞厅里面,谁会记得一个小舞女的名字。
为人贩卖的孤儿,虽被高价买了,但被素挂着风雅之名的勾栏舞厅购买,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但自我七岁那年在后院看到了负责洗衣的肥壮妇人舔着脸提及家里孩童吃不饱饭之事,倏然觉得我还是幸运的。
若不幸,也得从卖初夜那天开始才算吧。
在此之前,也不过是勤勤恳恳修炼技艺,让自己够得上花魁之名。
我深以为老鸨不缺我吃穿,甚至娇养着,便是早早看出了我的资质不错,自觉养肥了来日能卖出个好价钱。
否则便是我再苦心讨好且谄媚迎合,她也犯不着废这功夫。
这年头,谁的心肝都分不出几分热度给他人。
她虽不喜欢我以老鸨称呼她,但好在我也不同于其他哭哭啼啼的姐妹,我是从不爱哭的,笑颜开且学而通达,无论舞蹈歌喉还是卖弄风情,我都信手拈来,集舞厅内诸娇花之所长。
自我能从她们茶里茶气的虚伪姿态下看出她们眼里对我的嫉恨,我便知道自己快卖出好价钱了。
老鸨果然端着燕窝来,矫揉造作告诉我买卖来了。
那年我15岁。
后世觉得不可思议的一个年岁,在那个年代简直太寻常了,乡下13岁嫁娶的也不在少数。
是以当时我不觉得什么,而那晚果然来了一个珠光宝气的公子哥。
当时我看到此人第一眼就颇庆幸。
还好还好,年纪不大,没秃顶也没大肚腩,甚至还没口臭,长得还真算好看的,不比那些油头粉面的电影男明星差。
就是比我想象的还要富贵。
庆幸归庆幸,我还是不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的西装,腕表跟胸针,每一处都在告诉我这人不能得罪,毕竟人家连一根头发丝都比我高贵。
人生在世,怎如此天差地别。
难道我生来就是刍狗?好在我身边好多刍狗,否则我真会嫉妒得用指甲盖划开他矜贵的脖子。
我暗暗想,但仍端着羞涩乖巧的模样,我知道这些公子哥好这口,没准遇到一个脑子不好的,还会热血沸腾来拯救于我。
话本里不都这么写么?
让我想想,怎么从这大金龟身上薅下羊毛来。
但当我正眉眼含泪娇柔状时,门忽然被人踹开了,几个五大三粗的大汉进来就把那脱裤子的公子哥给按在了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