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高卧时起来,欲济苍生未应晚”
一首长诗念出,李白正好拉上了裤链,蓦然回首,饱含感情的看着秦义绝,柔声道:“绝儿,这便是你曾经最爱的诗,可还记得?相隔三世,还能遇见你,这是天意,是宿命!即便此地不是梁园,却是更甚梁园,因你在,为夫也在……”
“啊啊啊……帅呆了!”
一女孩忽然尖叫起来。
还有一个老女人,也是双眼发光,死死的盯着李白,目光再难移开,拉了下秦义绝的袖口,低声问:“义绝,他……难道就是你的丈夫?”
秦义绝的脸仿佛结了一层霜,眼神冷得吓人,看了李白一眼,猛然吸了口气,也不说话,扭头就走,脚步凌乱,像是躲避瘟疫一样。
“绝儿,你别走啊!你难道忘记了?这可是你最欣赏的一首诗,当时我也像这般,将诗写在墙壁上,还在墙角撒了一泡尿。你说你不但欣赏我的诗句,欣赏我的文采,还欣赏我放荡不羁的性格啊!我……”
“啊啊啊,滚开!”
秦义绝抱头尖叫,步伐加快了。
“绝儿,你听为夫说,为夫没有恶意的……”
“滚啊!”
三辈子……整整三辈子,从没有一个女人敢对李白说‘滚’,如果这女人不是李白的老婆,他滚又何妨?但偏偏她是,一模一样的脸,胸口一模一样的痣,第一世愧对了她,这一世,李白又怎能错过?
非但不滚,还紧紧跟随,只是李白沉默了,他熟悉秦义绝的性格,所以不再开口。
就这样,秦义绝踏着高跟鞋一路小跑,李白则是步伐平稳,且速度不慢的跟着,一直走了将近半里地,来到了一条青石小道。
一辆商务车停在前方,并打开了车门。
这时候,让李白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
也不知秦义绝是怎么想的,直接上了车,然后车子就这样在李白眼皮底下呼啸而过。
这不是李家的车。
车上有个像猪一样的男人,叼着雪茄,一脸奸笑的看着李白。
一阵风吹过,李白心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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