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结金兰,那是过去绿林好汉结拜时,用的词儿。
放在现在,有种怪怪的味道。
不过,发哥的意思,我明了。
说白了,往后大家就是一个,不能再像之前那样随着性子来,要真正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对。
所以呢,发哥提议。
“各位,多的不说。想当初香港有四大天王,现在咱们也刚好四位,今儿就借这彩头,阿朋,你文笔最好,主意也最多,当为天王之首。”
我一听,顿时就乐了。
好嘛,我稀里糊涂就成了天王之首。
那晚,又是一夜狂欢。小呢,难得一醉方休。
第二天,404宿舍集体旷课,直到傍晚,大家伙才陆陆续续起来。
残阳似血,日落黄昏,天边最后一抹夕阳即将落下。
“对了,阿朋,那个庄健啥时回来?知道不?”
难得老朱头脑清醒,都喝成这样了,还没忘了这茬。
这边,我摇摇头。
事实上,庄健跟我,也就泛泛之交,比老朱他们好不了多少。
趁着晚边打饭的功夫,我去到庄健宿舍打听打听情况。
对方室友告诉我,那孙子估计这几天回来。
至于为什么找他,原因我始终没敢透露。
等待最煎熬,也最漫长。
三天后,这孙子总算回来了!
还是老样子,箫不离身,见着我来,一笑。
“哟,陆朋,听说你找我?”
我点点头,拿了把凳子过来,坐下。
期间旁边没人,我呢,索性把来意讲了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