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话得两说。
因为我,老朱,发哥,从来不是那种隐忍之人,至少那会儿,绝对不是。
我们信奉的,是以牙还牙,现世现报。
唯一持反对意见的,是小。
“阿朋,老朱,你们就不要再折腾了,庄健什么人,谁不清楚?跟这类人斗,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么?别忘了,你们身上还担着个留校察看的罪名,这要是再出点儿事,谁能保的住?”
小的担心,不无道理。
可发哥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就这么算了?不可能!这种事,没听到也就罢了,一旦知晓,还要揣着明白装糊涂,谁受得了?阿朋,你能受得了?”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而这时,我多少受到小同志的影响。
的确,以我们现在处境,贸然跟庄健干仗,那是罪加一等,绝逼是自寻死路。
不客气讲,到时候就算发哥老爷子来,也救不了哥仨。
“那怎么办?干耗着?阿朋,这不是你性格啊!”
那边,老朱首先表达了抗议。
见状,我赶紧摆摆手,示意大家先冷静冷静,这事儿,还是考虑周全比较好。
是夜,发哥没出去把妹,老朱也没出去泡吧。
兄弟三人,除了小教室自习外,差不多商量了一宿。
临了,基本达成统一意见。
借刀杀人!
当然,我们不可能真雇凶杀人,但找几个社会混混修理修理庄健,自恃还有几分把握。
这样一来,对大家都好,至少,不会让人怀疑到我们身上。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
第二天一早,发哥托老爷子那边几个熟人,帮忙物色物色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