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六月,终于迎来炎热盛夏。
阮之之的生活依旧平淡而忙碌,除了上班之外,其余时间都想法设法地跟时砚呆在一起。由于最近是毕业季,时砚忙于批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比之前忙碌很多,所以阮之之经常下班了带饭去大找他,没过多久,几乎整个大都知道了时砚有一个温柔漂亮的女朋友。
同时,距离他的生日也越来越近。
在准备生日礼物的时候,阮之之才发现自己几乎对时砚的喜好一无所知,她觉得有些挫败,只能想办法尽力弥补。
比如,去逛商场的时候,她原本是打算送给时砚一块机械手表的,可是在买完手表走出来之后,又被橱窗里展示的一支派克钢笔吸引了目光。
时砚是大学教授,送他一支钢笔的时候,他一定会每天都带在身上。
抱着这种想法,阮之之又走进去买下了那只价格不菲的派克钢笔。
基本上,买完了这两样生日礼物之后,她这个月接下来的日子只能省吃俭用地度过。
可她仍然觉得不够。
手表和钢笔虽然贵重,可这些都是走到商场里立刻就能买回来的东西,根本突出不了自己对于时砚生日的重视程度。
于是,阮之之一周之前,义无反顾地在市中心一家很出名的蛋糕店报了个七日速成班,决心到时候亲自制作一个生日蛋糕送给时砚。
她记得,时砚也是喜欢甜食的。
对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阮之之来说,这着实是迈出了生命里非常重大的一步。
今天是周五,周日就是时砚的生日了。
上班时间,阮之之趴在办公桌上发呆,满脑子都是时砚。
她心里有点慌,因为时砚至今仍然没有跟她提及这周末去落霞山野营的事情,原本应该对此不知情的她,也不知道该怎么主动提起,于是一来二去的,就拖到了今天。
其实阮之之对于野营本身没有什么兴趣,她只是被顾念的话打动,觉得生日那天可以两个人肩并肩地坐在山顶看星星会很浪漫。
这是她第一次给时砚过生日,她希望自己能够做得很好,给他留下一个完美的回忆。
坐在后面的陆婉仪看她一整天都在发呆,忍不住凑过来,有点担心地问:“之之,你怎么啦,今天一整天都魂不守舍的。”
阮之之闻言回头,距离陆婉仪做完手术已经过去了一月之久,陆婉仪现在不仅是身体还是心灵都已经完全愈合,看起来还是和往常一样阳光开朗。
歪了歪头,她忍不住叹气:“后天就是时砚的生日了,我竟然有点紧张。”
在阮之之过去二十六年乏善可陈的人生里,除了李司晨,从来都没有过任何异性准备过生日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