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棒球,之前的利普,了解得不多。
棒球在中国是一个绝对的小众项目,在美国确实影响力仅次于橄榄球,比篮球还要盛行的运动。
利普之前就读的贫民区公立中学,虽然垃圾,但是该有的运动队全都有。
实际上,像棒球、橄榄球、篮球这些普及性非常高的运动项目,在美国社会底层的普及度,要高于富人阶级。
因为富人阶级更乐意接触的运动项目,是比较高雅的马术、高尔夫球、网球、帆船、赛艇等。
像棒球这样职业化、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运动项目,是贫民区出身的孩子们的重要晋身阶梯。
职业球员中,贫民出身的比例,是相当高的。
利普当然没有往职业球员发展的意思,他也没有这样的天赋——就算有天赋,他现在也已经错过训练的最佳年龄了。
利普选择棒球做自己大学期间的主选运动项目,除了籍此应付芝加哥大学的硬性规定,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借此融入学校的兄弟会。
棒球队虽然不是正儿八经的兄弟会,但是像这样的集体性运动项目,凝聚力还是相当高的。
利普之所以能够混得“派对小王子”的称号,与他在棒球队的钻营有直接的关系。
学校范围内那些层出不穷的各式派对,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获邀参加的,都需要有一个领路人。
像刚入校时,混入克莉丝所在的那个姐妹会的派对那样的情况,只是偶然之下的个例。
棒球队在芝加哥大学算不上是什么明星球队,但是受益于棒球的普及度,以及受欢迎程度,队内还是很有几位校内的风云人物的。
例如,利普所在的棒球队的头号投手,就是堪比橄榄球队四分卫的存在。
芝加哥大学的棒球队和橄榄球队,和其他所有地方一样,都是水火不容、针锋相对的死对头。
芝加哥大学的橄榄球队的水平,和棒球一样,也不是很高,都在的第三档次厮混。
两个球队的球员,参与这两项运动,基本上都是出于爱好,没有那些大学强队那样的,往职业化发展的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