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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部长,这是搜捕尸体时拍下来的照片。据审问得知,这个继父吴兴国,从琳琳四岁起就一直进行虐待。这一次是因为家庭里的一次争吵,将琳琳给虐待得窒息死亡后,分尸埋在花圃下的泡菜坛子里。警察搜捕的异常困难,尸块和泡菜搅合一起,光是拼齐完整的尸体都用了很久很久。”

苏棉槿拿起桌上的照片,一张一张查看。

照片没有打码,每一张都异常血腥。

盛放的蝴蝶兰下,土壤里零零星星地含着腥红的血液。被泥土污垢的坛子中,装盛着泡菜与类似于排骨一样的肉块。肉块洗的很干净,泡菜坛内没有被染红。

如若不是其中一个泡菜坛装的是女孩儿头颅,会让人以为地上密密麻麻的泡菜坛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家想要腌制的泡菜。

照片的另一端,人群中,站着的是女孩儿的母亲。

她穿的朴素,蓬头垢面,眼睛红的可怕。那双眼睛里,没有期待和大仇得报的快感,反而暗含着恐惧和担忧。

照片的最后一张,是四人的全家福。

照片里的琳琳长得很可爱,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跟黑葡萄似的。全家福中,琳琳站在最前面,吴兴国的手掌垂落下来包裹着女孩儿的头,他的另一只手抱着的是一个小男孩儿。琳琳的穿着是不知名的小碎花裙,而男孩儿的,则是耳熟能详的奢侈品牌。

苏棉槿看着照片里笑着的女孩,心脏被扯得难受。

这么小的孩子,生前该是遭受了多大的痛苦和折磨?

她放下照片,问:“这个案子能判死刑吗?”

“很难。法律规定,因怨恨、家庭不合、财务关系引起的“一般动机杀人”的,基本量刑是9~13年,伴有性暴力的“重大犯罪结合杀人”的量刑标准是17~22年。因为这个是家庭不合的犯罪,最终的量刑标准可能只有15年。而且虽然的的确确存在死刑,但一般都不会判死刑。即使是连环杀人犯,也只不过是无期徒刑。都不知道哪个智障定下来的这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