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必须死刑!”
“赵思思也必须对李正义一家进行赔偿....”
“就算是给赵思思判了死刑,又能怎么样呢?”
“因为赵思思一个人,李正义的整个家庭毁了,老人怎么办?小孩怎么办?谁来负责?”
“法律没有这样的先河,今天的这个案子,就更应该开创一个这样的先河!”
“不然以后,还会有下一个人因为救人死亡。”
“如果今天不判,以后或许还会有这样的人,钻法律的漏洞,故意跳河,然后害死他人。”
“赵思思没有悔改之心,伪造证据,假装不会游泳...各种证据做的天衣无缝,就是为了躲避责任。”
“如果不是找到了赵思思违法犯罪的证据,赵思思下一次会不会还会跳河?还会用相同的手段去杀人?”
“而且赵思思还在法庭上辱骂他人,挑战法庭秩序,人身攻击他人。”
“这样的一个杀人犯,必须从重处罚!”
“我的陈述完毕。”
顾晨说完了。
他所有的证据都提交了。
该说的也都说完了。
杜景林,身为律师,知法犯法,必须重判。
什么叫自首?
去了警察局就叫自首?
自首除了和警察说明情况,还要认真交代自己的所有犯罪事实。
如果不配合警察的话,胡说八道,那也不叫自首。
至于王浩东身为一名医生,接受贿赂,开虚假证明...
这并不需要顾晨去打官司。
法院那边自然会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