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舜华:“你别乱说,不许败坏我名声!”
那一段,她和雷永泉关系并不好。
最开始,她和雷永泉是走得比较近,关系挺好,毕竟是一处来的,可是前一段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雷永泉失踪了,大家都去找,结果过了两天才找到,当时没多想,后来才听说,雷永泉可能去串包了。
什么叫串包,提起来的时候神秘兮兮的,没人说透,顾舜华当然也不懂,后来听到别人私底下议论,才隐约明白,明白过来后咬牙切齿,甚至有些嫌弃雷永泉。
好几天,雷永泉找她说话,她都没搭理的!
就算最近说话了,但也是淡淡的,反正就是觉得怪怪的,她那时候太年轻,还没办法容忍自己的朋友已经有了超过自己理解的那种成年人行为————而且超越了她的道德范畴。
所以对于顾舜华来说,把自己的名字和雷永泉这样列在一起,那简直就是侮辱了。
任竞年:“那就好……”
他说这话,意思太明显不过了,以至于顾舜华脸上火烫,像是大热天走在沙漠里被太阳烤着。
她想说什么,但是又说不出来。
昧心自问,其实从察觉那么一星半点到现在,已经挺久了,讨厌吗,并不讨厌。
只是她并不知道怎么去踏出那一步,她的成长经历中并没有任何的参考,更是从来没有积蓄过任何自己主动去追求的勇气。
所以,在这个美丽的秋夜,当远处的歌声响起,当电影里的音乐澎湃,当兵团战士们的掌声雷鸣,她只是口干舌燥地看着他,傻傻的,不知道该怎么做出反应。
最后,到底是他,掏出来一样东西,递给她:“这个,你喜欢吗?”
顾舜华看过去,那是一根羽毛。
一根美丽的羽毛,在如水的月光下,隐隐发出金绿色的光芒。
她眸中泛起惊喜。
好美,这是野鸭毛,这种野鸭毛在阳光下会更美。
任竞年:“那天芦苇丛里捡的,这是最漂亮的一根了。”
顾舜华抿唇笑了。
静默地低着头,过了一会,她才伸出手,从他手中接过来那根野鸭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