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我也来一次?
要温柔,要温柔,要温柔,要温柔。
没有任何的风险。
我可没他傻啊。
砰!
呼呼呼!
这个球形的小球体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吸引着每一个容克男人。
俾斯麦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脸颊,想要彻底抹去容克的身份。
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许多人都认为,俾斯麦的成功来自于容克,但事实上,俾斯麦对容克阶级的态度,更多的是轻蔑。
俾斯麦在信中说,如果他不能进入柏林,他就会在家里,成为容克的一座府邸,成为一名贵族。
“刚开始的时候,我会先把那些士兵们都培养起来,然后结婚,有孩子,种地,我可能会喝醉,做不成一个好的农民。
如果十年后你正好回来,我会邀请你去我们家,给你选一个身材火辣,性格开朗的女人,我们可以尽情地喝着土豆和酒,尽情地打猎。
到那时,你就会看到,我是一个身材肥胖、满脸络腮胡、满口脏话的地方军官,最讨厌的就是犹太人和法国人,只要妻子一生气,他们就把他们的狗儿和佣人都揍得体无完肤。
我会在斯特町的羊毛集市上,穿着一条皮裤子,在别人尊敬地称呼我为公爵的时候,我会很客气地摸摸自己的胡须,在皇帝的寿辰上,我会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大声地庆祝,然后再去找别人吹嘘一番,或是说一句:“好匹好马。”
俾斯麦所说的,简直就是未来城市里所有年轻人的梦想。
但在俾斯麦看来,这和凡尔赛小说不一样,他更喜欢看历史小说,这才是俾斯麦真正的想法。
不过,为了普鲁士的复兴,为了德意志帝国的统一,俾斯麦必须要靠这些头脑简单,头脑简单,却又有道德的容克人。
与那些新的资本家、犹太的银行家们比起来,容克简直就是普鲁士的中流砥柱。
于是这位十九世纪后期最有权势的政客,一巴掌拍在了另一位想要伸手去碰电灯的官员身上,他忍不住仰头叹息:
“与这些蝼蚁为伍,想要维持政局,真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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