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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夭寿!

“真漂亮。”

小时候每当天真在夏夜眺望星空,都会被繁星震撼到,今天也一样,只是他没有时间再像以前一样张着嘴巴一个愣神就是一个晚上。当务之急,是找一个能够暂歇稍许的地方。

他不是经过机械改造的半机械战士,没法通过聚合电池获得持久的能量,前进了这么远的路途,不吃东西,迟早瘫在追踪的路上。万一运气再差一点,在精疲力尽时遇到什么难搞的东西,那可真是哭都来不及了。

能做好准备绝不背水一战,这是天真的处事方式。

那些满腔孤勇的人,适合去敬佩,却不适合作为榜样。

掏出两个面包树果,三下五除二全吞进肚子里,拍了拍毫无变化的胃,思索了下,天真又从包里拿出了之前顺手猎到的一只大鸟,大鸟喙部呈钩状,羽毛灰暗,两爪粗大且指甲锋利。

对生物天真很感兴趣,但了解的一向较少,只知道手里这只跟鹅差不多大的鸟大概是属于鹰类或者鹰的近亲,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么一只最少十多斤的鸟,完全能够补充他一天的消耗。

‘哗’

划开大鸟的颈部动脉,天真也不管细菌什么的,张开嘴就贴在了创口上。

新鲜的血液不同于华夏火锅里的血块,喝起来又腥臊又怪异,但天真却很满足,甚至还眯起了眼睛。

不是所有食物都必须通过烹炒煮炸才能散发它应有的美味,腥臊也是味觉的反馈,习惯了后,比起酸甜咸苦香,也一样有它独有的优点。

更何况,在西一区这片随处可见难搞动物的地块,不生吃,难道生了火吸引来一群饥肠辘辘的玩意儿吗?

这可不是外三区,没有野犬豺狼,勾来只胜王龙啥的还好说,万一勾来只蛮龙、棘龙、甚至霸王龙......天真一点儿都不想有这种万一,所以较之前在外三区,他明显谨慎的多。

十三分钟,茹毛饮血几乎将大鸟吃了个干净的天真放下了手中的残羹剩肉,拍了拍肚子,这下他的大胃终于有起伏了。

‘嗝~’

‘嘭~’

“......”

“夭寿!”

话音刚落,脑袋刚转,一只棕褐色的,最少有两个成年男人拳头合起来那么大的眼睛,霎时间出现在了十几米外两棵树相交重叠的枝叶后。

一瞬间肾上腺素的爆发和浑身炸开的汗毛,让天真心里忽而浮现起了半句西格里夫·萨松的诗句......

“心有猛虎,”

“屁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