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仅仅三个月的时间,凌若就从一个只能活在黑暗中的地下世界王者,摇身一变,变成了来华的华侨投资人。
凌若以钱包里银行卡带来的金钱b加持之下。成功的收购了一家娱乐公司,以及一家出版公司。
现在的凌若一个月就有七千万美金入账,开个公司还不是跟玩似的。
当然了,这些事情,凌若都是秘密进行的,就连公司的运营都交给了职业经理人去打理。
而在明面上,凌若则是以光速盘下了楼下酒吧,摇身一变变成了酒吧老板。
值得一提的是,盘下酒吧居然让凌若一通大出血,整整用了二十块钱的高价才整个盘了下来。
原因无他,就因为这间酒吧的老板叫小黑,而这二十块钱则是用来请小黑吃了一套奢华版手抓饼。
恩,换个直白的说法,就是强取豪夺。
倒不是凌若不厚道,而是这个酒吧对于小黑的意义并不大,而且对于之前的隐瞒行为,小黑只能以出血的方式来安抚凌若的情绪。
凌若也不是故意要坑小黑,而是准备把小黑拉拢到自己这边,有了小黑之后,自己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很方便的进行。
自从三个月前和老头子通过电话之后,林若就知道自己彻底被资本家套路了,一个月七千万美金确实不少,但是用来绑住自己这个死神确实是很划算的一笔买卖。
至少自己不会脑子一抽就重出江湖给他们找麻烦,必要的时候还能把自己推到前台吸引火力。
但是自己是那种甘愿被控制的人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这也是凌若收购公司的主要原因,收购了公司,就等于给自己按上了一个身份,而不是像之前那个无业游民的性质。
虽然自己不管事,但是公司老总总归是比无业游民来的高大上,即便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开公司而改变多少。
而且既然要抗争,就必须要把小黑拉到自己的阵营里,不说别的,就以小黑的实力就值得凌若费劲心力拉拢。
更主要的则是,小黑实在是太了解自己了,甚至比凌若自己还要了解林若,这种人不留在自己身边,反而放在别人手里,那对自己简直就是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