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韩寒本人也年纪不大,这本书的意义就更不同凡响了。
庄语上中学的时候,可是对韩寒崇拜到五体投地的地步,甚至认为他会成为当代的文学大师,只不过后来韩寒忽然专注赛车不再专心创作,也没有什么好的作品出来,这让庄语大失所望。
记得有段时间,有人说韩寒的书其实都是代笔,是其父所写,所以才会江郎才尽。
对于这个观点,庄语没去深究,真的假的他也不在乎,他的想法就是,有书就看,没书就不看。
不论韩寒后来如何,但是他的这本《三重门》绝对意义非凡,甚至在庄语的心中,它跟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有着同等地位。
说干就干,庄语找出一本没怎么用过的笔记本,开始搬书。
“林雨翔所在的镇是个小镇……”
这本书很长,而且庄语没有电脑,只能手写,速度肯定就慢了下来。
不过他也不急,他决定每天写个一两万字,大概半个月就能写完。
“咦,小语你在干啥?”王可起初看他写东西没有在意,不过当他写了十几分钟没停的时候,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在写小说。”庄语没有准备隐瞒。
“写小说?”王可眼睛一亮,“写的什么,给我看看。”
说着王可就要去抢笔记本,却被庄语一把按住他的手,“别急,要写完还早呢,等我写完给你看。”
“那你要什么时候才能写完。”
“大概要半个月吧。”
王可不干了,“半个月太久了吧,我可等不了。”
庄语根本不让步,“想看就等着。”
“那你这书写的什么?”王可不甘心地问。
“等我写完你就知道了。”
……
庄语的生活忽然变得充实起来,白天就专心写小说,如果写累了,就仰起头来听听课。
这个时代的老师本来就管的不严,加上他们都知道庄语什么情况,自然对他不听课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