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笑。“无可奉告。”
我站在落地窗前,望着天空下的高楼。
天未明,林立的建筑群灯火点点。马路通明的路光将黑暗破开。
阿曼达还没挖掘到二狗哥的“英俊”前,最喜欢缠着我,软糯糯地唤着:“叶径,叶径。”
她不爱哭,最喜欢笑。我记得清楚她的笑声,经常是哈哈哈三声。
我那时真看不惯她歪斜的小辫子。
长大了的姑娘,不扎双辫子了,一张小圆脸匀称可爱。我听着她叽叽喳喳的八卦,看着她嘻嘻哈哈的日常。
她哪里懂喜欢,一根愣木头而已。
可我最喜欢她的性格。
许多人把善交际当成高情商。于我而言,情商是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
而阿曼达在这方面是尤其卓越的。
她快乐而自由,宛若清晨的第一道光。
----
三、叶翘绿篇
我三天没看到叶径了。
妈妈说这是婚礼前的习俗。
可我明明和他早就是法律上的夫妻了,连床单都滚过多少遍呢。要是不避孕的话,也许孩子都有了。
习俗和现代社会之间的矛盾如何化解?现在无解。我只能等着早已是我丈夫的叶径再来娶我。
听婚庆策划说,还有求婚环节。
我告诉他们:“我和叶径早结婚了,多此一举呀。”
这个婚庆策划每每对着我,都会露出愁容,“这是婚礼,是你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日子,你不想听新郎官倾诉衷肠吗?”
我看着单膝跪下四个字,联想起叶径颀长身段矮下的情景,我蹙眉,“我家叶径是个自闭儿,不爱说话。他诉不诉我都知道他喜欢我啊。”
婚庆策划抓头哀嚎,“啊啊啊啊啊!”然后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