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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大明新制度

在1991年,年底总结大会上。

朱迪锐就提出了这个问题。

不过像这种事关根本制度的问题,参加大会的这100多人,都不敢随意回答。

他们也知道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

现在自家老板、自家殿下能在这么多人的会议上提到这个问题,就说明人家已经商议出了结果,这次只是通知。

如果真有不识趣的人,提出自己的想法,那等来的结果绝对不是夸奖。

而结果也如同这些人猜测的一样,朱迪瑞早就想要改变大明的制度,如今大明的制度已经不符合大明的现状。

毕竟大明以前也就只有一座城市,那治理的办法,和现在拥有一大片土地,治理方法能是一样吗?

所以改革之事刻不容缓。

在与5个内阁阁老、几个秘书一块商议之下,朱迪锐对于改革,也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

大体仿照大明时期的制度,不过在细节上有一些调整。

首先就是中央制度。

主要以内阁为决策机关。

内阁以下设立六部、一寺一院一会。

六部分别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一寺一院一会分别是大理寺、督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吏部:主管官员的选拔、考核、任免等事务。

户部:负责全国的户籍、田地、赋税、俸饷等财政事务。

礼部:主管朝廷中的礼仪、外交、学校等事务。

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等一应事务。

刑部:主管全国的司法审判和法律刑狱事务。

工部:负责全国的工程建设、水利交通等事务。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

督察院:监察部门,相当于现在的纪检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我们国家差不多,挑选出人民代表来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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