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一个人发现裴峋的经济状况并不乐观。
毕竟他长了一张看起来就不会缺钱的脸,也并没有像班里一些家境拮据的同学那样,时不时总会流露出一点捉襟见肘的窘迫不安,甚至于不少人都默认他是和温窈、谈天骄一类的豪门子弟。
后来温窈才知道,全身上下最贵的家当除了他的电吉他,就是用来听歌的,除此之外连多余衣物都寥寥无几,两套校服被洗得发白发旧。
撞见他露宿在公园里的那天,温窈第一反应是自己看花眼了。
跟她朝夕相对的同桌,对她那一桌肚的戏剧文学了如指掌,懂加缪与存在主义的文学梗,也知道言情小说里剧中人穿越到现实的桥段早在上个世纪就被皮兰德娄写过。
更别提他在音乐史方面的渊博知识,他甚至能在音乐课上即兴作一段古典乐曲。
这样的人,正常情况下应该睡在柔软的蚕丝被里,而不是盖着一件校服外套,露天席地地躺在公园长椅上,枕着一个硬邦邦的琴盒。
“裴峋。”
公园长椅上的少年微微抬眸,见视线尽头的女孩呆愣愣地朝着他走来。
“你睡在这里干什么?”
少年抬起了搭在长椅扶手上的腿,将盖在身上的校服外套随手放在一边,他看着温窈的目光格外坦然,没有任何窘迫难堪,仿佛是温窈不打招呼地闯入了他家,而他睡在这里,没有任何问题。
“看不出来吗?”他甚至弯了弯唇,“我晚上睡这儿。”
温窈表情有点呆,显然被他如此理所当然的语气镇住了。
半响,她组织好语言又问:
“……那你们搞摇滚的还挺有个性。”
女孩千回百转的念头在脑子里转了一圈,说出来的却是这个,裴峋第一反应有点意外,而后又懒懒散散地答:
“还行吧。”
“更有个性的会去睡铁轨。”
温窈:“……”
就在和他说话的这几分钟内,温窈脑子里就已经出现了“豪门少爷离家出走”“天之骄子家中突逢破产变故”以及“豪门假少爷被扫地出门”等等狗血剧本。
但她并没有心情关注他在这里的原因,只是试探着问:
“那你是……天天都睡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