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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留恋处,军角催发

轩辕士兵对阪泉没有任何感情,不可能有死守的动力,但对神农士兵而言,阪泉是他们的故土,神农王榆襄就死在阪泉,那是神农族的耻辱之地。

人知耻方勇,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夺回阪泉,一雪前耻。

两军相逢,谁胜谁输似乎已经一目了然。

因为兵力不足,轩辕王再顾不上洪江,撤回了去追剿洪江的军队,增兵阪泉,并且对领兵的尹朱和象林下了死令,不许出城迎敌,只许死守,如果不能守住阪泉,他们也不必回来见他了。

可轩辕王也知道,这只是权宜之计。

除非领军的大将能够激励起轩辕士兵的勇气,使他们不再惧怕赤宸。

举目轩辕国,只有两个人能做到这一点:青阳和轩辕王。

而众所周知,青阳重伤,根本无法领军作战。

轩辕王走进了轩辕山中的兵器室,侍从想跟进去,轩辕王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在外面等。

轩辕王重武,兵器室相对宫殿而言修建得很奢华,长方形的格局,中间留空,地下嵌着玉山的玉髓,屋顶用的是归墟的水晶,左右两排陈列着武器和盔甲,看似很多,实际只供两个人使用。

左列的盔甲武器属于他,右列的盔甲武器属于缬祖。

左边的盔甲都是混合了黄金打造,右面的盔甲都掺杂了白银,光线映照,一边金光耀眼,一边银光璀璨,交相辉映,满堂生辉。

轩辕王走到左边,一套套盔甲细细看过,直到选中一套满意的,他将盔甲细细擦拭,擦拭完后,仔细端详着,突然发现这竟然是他的第一套盔甲。

几千年前,随着轩辕族的版图扩张,他们面对的敌手越来越强大,一群刚小有了名气的年轻人嘻嘻哈哈地说该给他铸造一副拿得出手的盔甲了,不然走出去多没面子!每个人都把自己手里私藏多年的宝贝拿了出来,为材质、颜色、样式争论不休,一直沉默的阿缬突然说,盔甲的颜色应该是最纯的金子色泽,像太阳一样光芒耀眼,一旦出现就像是太阳升起,令整个战场的战士都能看到。

大家都反对,太引人注意了,那不是让敌人当箭靶子射吗?

阿缬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他笑了笑,朗声宣布,就用最纯粹的黄金色泽!

在其后的几千年,他的黄金铠甲成了轩辕族勇气的象征。

几次陷入绝境,就要全军覆灭,可只要他穿起铠甲,走向战场,不管在任何一个角落的轩辕族士兵都能看到他,都知道他们的族长没有退缩,这些世间最勇敢彪悍的儿郎就会跟着他一起战斗到最后一滴血。

黄金铠甲,对轩辕族的所有战士而言,的确比太阳更耀眼,照耀着他们的勇气;对他们的敌人而言,黄金铠甲却代表着死亡,光芒所至,就会滋生畏惧。

轩辕王回头凝视着右面的一列铠甲,每一套铠甲背后都有一次血战。

黄金铠甲的光芒很耀眼,以至于人们忽略了那站在太阳阴影中的银色铠甲,可是浴血奋战过的他们都知道。

轩辕建国后,好几次,他想把这列铠甲撤掉,却遭到知未的激烈反对,象林帮着知未,只有尹朱默不作声,但显然他也并不赞成。

所以,他知道缬祖的地位在他们心中仍不可撼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