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才不是将当年的事说了一遍吗,”季明媚还是不死心,捧着脸看我,“我们修书哥哥最聪明了,说不定就在这牢里就将当年的惊天大案给破了。”
反正闲着无事,我听她这么说,也不忍让她失望,只好绞尽脑汁回想了王红尔方才说的话。黄金是不会自己跑掉的,不管数量有多少,要想让黄金从库房里消失,都必须要有人进去将它搬走。
卓岳盗金的手法,是先用障眼法误导保安团,让他们觉得黄金已经失窃,然后趁保安团空虚再进去将黄金搬走。周寻山虽然偷的黄金远多过卓岳,想来用的法子也是八九不离十,总要有一个进去搬运黄金的时间。
若是能将这个时间确定下来,或许此事便已经破解了一半。我在牢房的栅栏前坐下,开始冥思苦想。周寻山盗走了黄金,可是自己却留在了库房内,这也是一个疑点。可是他为何会留在库房内呢?
最大的可能便是,他盗取了黄金之后,已经没有能力离开。
可是,他连六千余斤的黄金都能悄无声息地搬离,对自己的离开却无能为力?这也太说不过去了。除非——黄金并不是他搬运走的,而是他的帮手。而他的这些帮手在搬运黄金的同时,已经没有余力再顾及他。
但事情若真是这样的话,有一个疑点又冒了出来。那就是,要想快速地将十万两黄金搬走,至少需要四五十条壮汉。而如此多的人,是如何悄无声息地进入上了锁且重兵把守的库房?
如果四五十条壮汉都能随意进出,那么多他一个人又有什么做不到的,为何还要将他留在库房里?我怎么想都觉得这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怎么解释也都能被自己驳倒,只好朝季明媚摇了摇头,示意我想不出什么来。
季明媚也不失望,只是笑嘻嘻地朝我做了个笑脸。她倒是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身陷囹圄,我知道她是相信卜鹰能找到我们,同时也能帮我们洗清嫌疑。不过眼下卜鹰人在省城,几时能赶到还是个未知之数。
她既然不担心,那是最好不过,我便也向她『露』出一个笑脸。就在这时,季明媚忽然惊叫一声,从原地跳了起来,连连拍打自己的双手。我被她吓了一跳,眼见她左手打右手,右手打左手,还以为她鬼上身了,这是要自残。
“你怎么了?”我急声问她,却苦于过不去,越发心急。
“蚂蚁!”季明媚用右手从左手背上捻起一个小东西,恨恨地一捏,“突然间咬了我一口,好痛呀,吓死我了!”
我听闻她只是被蚂蚁咬了,这才放下心来,不过随即就又想到了什么,愣了一愣后赶紧追问道:“你说什么咬你?”
“蚂蚁呀。”季明媚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这牢里的蚂蚁要吃人啦,你瞧瞧,这么大,都快赶上我的指甲盖大小啦。”
“蚂蚁!”我失声叫道,“原来那些黄金,是被蚂蚁吃掉的!”
王红尔和季明媚同时反驳道:“不可能,蚂蚁怎么会吃黄金!”
“寻常的蚂蚁当然不会吃黄金,但是有一种蚂蚁却能!”我兴奋地道,“我忘了是哪本古籍上记载过一件事。前清有一个衙门,某日银库中有数千两白银不翼而飞,却查不出任何偷盗的痕迹。后来在墙角下挖出了一个白蚁窝,将白蚁窝放进炉内焚烧后,竟然炼出了白银!原来,那数千两白银竟是被白蚁群吃掉了!”
季明媚和王红尔同时呆住了,过了半晌,王红尔才颤声道:“所以,当年的十万两黄金也是被白蚁吃掉了?有人专门训练白蚁吞吃黄金白银!”
“不错,你不是说,当时守卫曾听到库房里传出异响,像是有东西在啮咬什么。现在想来,这不就是白蚁吃黄金的声音吗?”我深吸了一口气,自己也觉得惊奇万分,这只在书上见到过的事,竟然真的有人利用它来窃取黄金,而且还得手了!
“所以十万两黄金不翼而飞了,但是周寻山却留在了库房里。”我接着道,“那是因为黄金全进了白蚁的肚子,周寻山却不能藏在白蚁肚子里出去,只能留在库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