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他不知道哪里看来的。一直作为他的座右铭。
听说那些能做大事的人,都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比方说,三国得曹操,在属下面临大事,慌乱不堪的时候,就会大笑。然后从容的说出一番没什么好怕的理由。
这就是每临大事有静气。唯有冷静,才能想出办法。
深呼吸几次,何晋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思虑再三后,他决定,原地坐等。
他不知道哪里会有人烟,胡乱走只会消耗自己的体力。此外,他还期待那扇把他带来这里的传送门,会不会再度开启。这样他就可以回去了。
不过,他并没有马上原地坐等,而是准备生火。火焰可以取暖,并且驱逐野兽。他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可能会有野兽。最好没有,有的话生火可以驱赶野兽。
“哈哈,这是…哈士奇吧。对,这一定哈士奇。”,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一个人倒楣的时候,什么衰事都会上门。何晋刚决定去寻找一些干柴枯草来生火,一转头就发现一只哈士奇在对他流口水。
“救命阿,谁他喵的把这只死狼给炖了。”,何晋转身、拔腿、狂奔。
这他喵的根本是一头狼,怎么可能是哈士奇,这死狗的脸上,就差没写上“这胖子好像很好吃”几个大字。这哪像哈士奇了。他又不是没看过动物世界。
何晋掉头狂奔,身后的狼也急起直追。它可是饿了很久,很久。所以他轻易不会放过眼前这个人类。它知道人类这种生物,对比起一般的猎物,更好对付,只要手上没抓东西。
孤狼找食物是困难的,其难度远超人们想像。所以,它绝不能放过眼前这个看起来肥美多汁的胖子,这身肉可以让它吃很多天了。
“救…救命阿。”,何晋狂奔。跑出了他前所未有的速度。非生即死的状态,激发了他的潜能,这一刻,他只感觉什么博尔特,刘翔都不是他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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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是错觉。很快他就感觉很喘。
平常的嗜好就是上网,打游戏、看小说的何晋,日常中从来没有锻炼这一个考虑。哪怕已经吃成一个超过两百斤的胖子,锻炼这两各字,对他来说也是很陌生。
平日不注意锻炼的苦果,此刻尝到了。短暂的爆发后,他很快就上气不接下气。哪怕在死亡得威胁下,肾上腺素疯狂激发,也没办法让他更持久。
“救命阿。”,何晋发誓,如果能逃过这一劫,他以后一定会勤加锻炼。只是,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他现在只能上气不接下气的喊着救命。希望有人听到。
他感觉到肺部快要抛锚,双腿则是向大脑抗议,超频使用不堪负荷。实在受不了的何晋,考虑要不要转过头和这头狼拼了。
“早晚炖了你。”,想要拼命的念头被抛进云端。狼锐利的爪子轻轻钩破了他的睡衣。何晋像只败犬一样的放狠话,脚又加快了几分。
却是想起来,狼的咬合力据说有七百磅。也就是说,咬合力比他的体重还要重。硬拼只是自暴自弃的表现,死的更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