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我的生活很惬意,毕竟乱世是百姓的乱世,世家该怎么生活还是怎么生活。
直到有一天,曹老板反败为胜战胜了袁绍,并以风卷残云之势吞并了袁绍的地盘。
由于我优秀的个人能力、出色的个人品格、绝佳的广告宣传,曹老板决定征辟我入府为官。
此时的曹操已经掌控了大汉朝廷,对于我们这些世受汉家恩典的家族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失节的行为。
至于你问我这样的人为何会忠于大汉?
试问一下,一群寄生虫靠着大汉得以壮大。
可是有一天大汉死了,这群寄生虫不也得跟着死?
忠诚源于利益,你的老板一年给你开一个亿工资,好事都让你干,坏事轮不到你,就问你忠不忠?
这种情况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对老板忠诚,甚至老板死后你还会怀念老板。
我这样一个大族子弟、心高气傲、能力非凡的人,怎么可能会愿意侍贼左右?
于是,我靠着学习隔壁吴老二的老三样。
左手六右手七、左肩高右肩低,左脚画圆右脚踢,躲过了这次征辟。
毕竟,一个人的名气再大,老板也不可能在你脑血栓后还愿意用你。
果不其然,在看到我这副奶奶样,曹老板也就放过了我。
族中很多人都不理解。
我明白,毕竟如今曹操已有鲸吞天下之势,此时抱大腿的虽然很多,但我们这种人过去或许还能分到一根腿毛。
时光荏苒,我在家悠哉悠哉地享受,并且专注于养生。
七年的时光悄然离去,曹操不知道从哪得到消息,得知我脑血栓竟然治好了。
于是强征我入府为官。
甚至还说什么,如果我脑血栓没好,就把我丢到天牢里自生自灭。
这一次,我没敢再继续推拖。
曹操这个人是个干大事的人。
正所谓干大事的人,心眼子都坏,并且下手都黑。
我要是拒绝了他,怕是要和徐州的狗一样惨。
要知道,当年进攻徐州的时候,曹操接连屠城,路过的狗都要扇两巴掌然后做成狗肉锅,捡到个鸡蛋都得摇散黄然后炒点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