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一个人独立完成米国剧本的改编,还不允许任何人插手?”
“这是为了署名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吗?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说真的,骆墨开出来的这个条件,在好莱坞可以说是天方夜谭,会让人觉得你是在跟我开玩笑。
你在华夏是很牛逼没错。
可我们凭什么要相信你能给我们好莱坞进行本土化?
你如果只是要加入到主创团队里,那么是的。
可你要署名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名字,要自己独立完成,那不是扯淡嘛!
你别到时候找个懂英文的,懂米国文化的团队,然后把这项工作廉价外包出去,改编好以后,扔一堆破烂给我们。
这种怀疑,也是不无道理的。
按理说,以他对华夏人的了解,自己的剧本可以冲击好莱坞,可以在好莱坞发展,应该一个个都欣喜若狂才对。
要知道,多少人眼巴巴这种好事。
多少华夏导演、华夏编剧、华夏演员,在国内都是大咖,然后来好莱坞当小弟。
可再看看骆墨?
他的第一反应是——我要谈条件!
马克甚至怀疑,自己如果答应了这个条件,那么,他接下来就能以【唯一编剧】的身份,来谈票房分成了。
我是编剧,我拿点票房分成,很合理啊!
在蓝星好莱坞,编剧地位很高的。
这等于是要一笔版权费,还要拿编剧的钱,还要拿票房分成。
钱倒是另一回事,最主要的是,他能不能做好这个事情啊。
他甚至在纠结:“这人是不是诚心的啊!”
就这样,马克导演陷入了犹豫与纠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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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了这么久,今天刚退烧,每天晚上就烧到39以上,一直反反复复,真他妈无语,感觉还有点脑雾,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