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聿给笑了,却没看他,从过来视线就没落景铄身上过。
“原来你下手也狠啊,我又没吃着什么好。”
“半斤八两。”
沈知聿往后靠,胳膊撑在栏杆上,有一截手臂露了出来,皮肤很白,上边还挂着腕表,宝蓝色的点缀跟他那手衬一块,清寂又成熟。
不管过多久见他,景铄总是觉得这个男人身上确实有种和自己不同的男性魅力。
天生矜贵的人,非他们这种市井人家出身的人能比拟。就像出去饭局,半路暴发起来的富豪总会显露本质缺陷,从小到大素质谈吐温润的才是真的名门。
对女人来说,什么都比不上成熟更性感。
哪怕是丛京,他也能想到一万个沈知聿令她沦陷的理由。
原先挺不喜他的,觉得他这人太仗势欺人。
所以自己跟他打架,为了丛京跟他争。
谁能想这么久以后,他们还能靠在同一个地方聊天。
“你在丛京面前装得挺好的。”景铄说。
“有吗。”沈知聿并不太在意。
“是啊,还是跟你原来一样,表面做得挺好,本质还是现在这样。”
这话说得沈知聿挺不爱听。
带有偏见才会这样说,他想否认,可又一想,好像也确实是这样。
“感情都需要经营,不用点心机纯像个愣头青,能成功吗。”
这话说得有点影射了。
景铄扯了扯唇:“是,可太过火了也要小心翻船。”
“不会翻的,你太低估我和她之间了。”
沈知聿掸了掸烟灰,又开口:“说句实话,其实我挺不喜欢看到你的。看你找丛京,跟她说话,我心里不舒服。”
“我可以很直白地告诉你。”
出人意料,又不那么意外。
景铄早就知道他找自己肯定没什么好事,不然还能为什么闲得蛋疼跟他聊天,还没闲到这种程度。
“这么久了还吃醋啊。看我跟丛京讲两句话,心里就不得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