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道:“米沙耶娃女士,你和你的家人是什么时候到达以色列的。”
“有好几个月了吧……”
“上帝”他心里呻吟了道。
显然这鱼不新鲜,不过,为了平卡索夫,他决定硬着头皮尝尝。
在同样漫不经心的打听了最近的诊所的位置,以及诊所晚上是否有医生和会打点滴的护士值班后,他几乎是颤抖着叉起了分给他的那块鱼,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小口。
味道倒是意外的还行。
谈不上美味,但显然也应该没有发生蛋白质变质,或者至少是不严重。
看来不用麻烦医生。
大概是看到爱德华面不改色的吃下了这对外人而言颇为恐怖的鱼,米沙耶娃的态度也缓和不少。
她甚至主动告诉爱德华,“这是用德尔本特方式腌制的,因为那里是内陆地区,要想吃到鱼并不方便。”
他听了这话,努力的挤出一个自以为还算过得去的微笑,以表示自己的开心与喜悦之情。
而坐在她旁边的大妈-显然也是苏联移民过来的,立刻给他面前的空酒杯里倒满了伏特加。
这让爱德华又一次感到难受。
他挺喜欢喝两杯,对伏特加也不排斥。
除了俄罗斯之外,美国是第二大伏特加市场。
可区别在于,在美国伏特加多半是作为鸡尾酒的基酒来使用,直接饮用也有,但多少要掺点苏打水,再不济冰球是要加一个的。
然而,米沙耶娃和她的朋友则都是豪放的俄国做派-直接往下灌。
伏特加其实就是40%的酒精,谈不上香味,就是喝个刺激。
可怜的爱德华为了平卡索夫也是豁出去了。
他几乎是含着眼泪一杯接着一杯。
不过话说回来,三杯下去后,舌头就麻了,嗓子眼也火辣辣的痛,脑子也开始发昏,如此一来倒是没有心思去考虑那条鱼的新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