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等我一下,很快就好!”
兰和兰法尔的成员之间,有一个本质上的区别:他隐瞒阶士的身份,成为佣兵,成立佣兵团并不是为了钱。
多一枚金币,多两枚金币,就算是多个十几、几十枚金币,他也一点都不在意!
他并不是因为钱,才成为阶士的。更不是为了获得更多的钱,才组建的“兰法尔”这个佣兵团——钱的多少,他一点都不在意。
他,并不是会缺钱用的人!
而且,他所领取,带着兰法尔成员一起完成的阶士任务,他完全可以凭借着自己一个人去完成。不仅如此,如果是一个人的话,反而还会轻松不少!
毕竟,除了任务中,他就只需要照顾好自己就可以了,会少不少麻烦。
包括副团长吉洛在内的所有兰法尔成员都只是累赘,带着他们完成任务的话,就只会拖累自己。
明知道这样的事,他却还是费尽心力,组建了兰法尔,还是带着他们一起去完成阶士高额报酬的各种任务。
明明就没有什么好处,他却还是那么做了——不为了别的什么,就只是单纯地为了自己,为了达到某个目的。
至于那个目的,不管是对于现在的这些成员来说,还是对于兰本人而言都还太早了!
“是的,很快就好!”
确认班尔德走到不可能看得清这里状况的位置之后,兰将手伸向了背后的巨剑,然而在握住剑柄的那一瞬间,他又将手收了回来。
只是切开已经死去的追风狼的身体的话,用巨剑还是能够办到的!只是小心切开身体,而不是直接将身体斩为两半的话,就少不了要多费一番功夫了!
“正好!就借我用用吧!”
想着反正一会儿离开的时候也要回收维曦的剑,不如现在回收,顺便借用一下!
维曦的剑,兰昨天在挡下他攻击的时候才看过一眼,那是一把毋庸置疑,就算是不懂剑的人也能看得出来的好剑!
“呜哇——”
是好剑这一点是已经再次确认过的事情!只是,兰从没有想过这把剑居然会“好”到这种程度!
紧握剑柄,兰几乎一点阻力也没有感觉到就轻松地将银闪从后股拔出。凝视着那滴着鲜血的银闪剑身,他不住发出惊叹!手握长剑,对准追风狼的侧腹,兰用力轻轻一挥,就像是切豆腐一样,银色的长剑毫不费力地划开了追风狼的皮毛,割开了充满力量的坚韧肌肉以及那本该坚硬无比的肋骨。
只是轻轻地一剑,兰便切开了追风狼的侧腹,将里面的内脏展露出来。
“呃——”